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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槍擊館長的兇手:反正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Re: [問卦] 槍擊館長的兇手:反正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個月

 

※ 引述《ss8901234 (絕命六龜葡萄)》之銘言:

館長剛剛的直播

館聽他律師說

那個槍擊館長的兇手

筆錄直接嗆反正他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有沒有兇手超級囂張的八卦

 

睡前回ㄧ篇。

 

我社政的人,對矯正體系沒什麼研究,就不多談入監服刑有沒有效......。

 

對於「入監服刑反正他三十幾歲就出來了」這句話有意見。

 

首先:犯罪人的普遍樣貌就是「想的不多」「看的不夠遠」,也就是vision不足,這源於學歷不高、人際互動經驗低、父母不給力,總而言之就是缺乏「老師」「貴人」「師傅」的人在旁邊幫著他走入正軌,做出對的決定。

 

犯罪行為的發生,普遍樣貌:臨時起意,缺乏縝密規劃、容易形成連鎖犯罪(打人之後順別搶錢、順便在對方汽車敲幾下、臨走前恐嚇嗆聲一下,莫名其妙就四條罪)。

 

尤其在台灣監視器遍佈的地方,要逃更是不可能。

 

通常人的發展有一個通性:18~30正好是剛畢業出社會學習一技之長的年紀,工作上需要「前輩」「師傅」傳授技術。這時候也是進入職場磨練個性習慣的重要時期。

 

28~38有了一定的專業,事業有點起色正是人生輝煌的時候,自己也算是個「小師傅」會一點東西。看接下來要跨領域還是創業都可以。

 

然後一路賺錢存錢一直下去。基本上生活不會太難過下去。

 

有了專業,賺錢存錢之後,自己的人力價值提升,像現在30、40了要他回去當個黃毛頭跟著什麼老大,沒勞健保、沒有見紅就休、還要常常待命、還要又煙又酒跟著其他人學習社會事。老實說沒人想再經歷這些。

 

一個人20~35人生空白,我覺得很可怕,30多歲出社會,當學徒還沒人要,當犯罪人的通常越做越雜,偶爾衝ㄧ點,早就搞到妻離子散,搞不好父母也放棄避之唯恐不及,也遇過出獄後沒人要聯絡的,直接變遊民。

 

總之,做黑道這條路大部分都是做短期,而且通常都是年輕人才有本錢出來混一陣子。

 

黑道也是個臨時工的行業,身邊的黃毛小弟都是年輕人,人來來去去的,還有畸形工時與超高工作風險,這只能是16~25青春期少年人才有本錢去做。

 

這犯罪人30多歲出監,如果有人靠大概就是先當媽寶給家人養,然後看是清潔工還是臨時工先撐著。沒人靠就是去社會局領物資,然後看是重操舊業還是去工地蹲。

 

反正隨著年紀的增長這輩子要翻身會越來越困難,也許他這輩子也沒機會體驗上班前滑手機抱怨、下班後上館子吃飯、慶祝父親節之類的正常人的活動。

 

最終就是在社會底層跟貧窮邊緣載浮載沉,過著有時沒溫飽的生活、靠基本的社會保險撐著,沒有任何退休規劃,喝酒舒壓的人生。

 

我認為他犧牲的是「自己的發展性」換一個長期的貧窮人生。

 

 

 

我以前訪談過在混的青少年,以前就是跟別人圍事、討債,反正基本組合前面有幾個比較衝動的、旁邊就是讚聲的,動動嘴巴有達成目標之後,晚上衝山、兄弟聊天,老大請吃飯,有時候一個星期就這樣過。年輕時兄弟聊天很有趣,有酒有煙就像大人,也有毒助興。

 

然後就有選擇,看是要賺錢賣毒還是繼續跟著老大做......不過,「做久了就是進去關」所以最後他回去工地學技術。

Re: [新聞] 人倫悲劇!母拿菜刀砍死32歲女兒 父開門

 

Re: [新聞] 人倫悲劇!母拿菜刀砍死32歲女兒 父開門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個月

 

我是社會局約聘菜逼八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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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台南最近這兩則滿難過的,10月23日病人殺親屬;10月25日母親殺病人。同樣都是思覺失調症的病人,只是病人與照顧者兩者的角色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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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班騎機車途中,就覺得自己滿多情緒的,有點想流淚。以為這樣的感覺,只要繼續在忙碌的工作中就會遺忘,剛好後面這則新聞又再次撞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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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案件,在我們第一線的家暴社工裡面是很常見的案例,只是我的運氣比較好,人還沒死而已。我之前跟同事也聊過這些社會新聞,大家知道社工跟社會安全網有它的極限,我當社工就是盡心盡力然後佛度有緣人,只企盼自己能夠帶來稍稍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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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有很多無奈,社工的工作有很多挫敗,我自己希望能在網路上留下多一點資料,讓身邊有相關問題的病人與親友可以在有需要的時候多一點參考,少一點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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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社工會去看,三角關係:病人、主要照顧者、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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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工作最常遇到的就是失智症、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的病人,今天就單純寫思覺失調症。這個疾病用我以前督導的話就是「很多人的人生因為精神疾病搞得一團亂」。.

因為社工也有受過精神疾病症狀判斷的相關訓練,所以有個初步概念,病人會有:

1.正性症狀:大家都不會有,只有病人才有的症狀,例如:幻覺(幻聽)、妄想、意念飛越、解構的語言(說話與書寫的語法亂七八糟)。

2.負性症狀:大家都可能有,但病人特別嚴重,例如:人際行為退縮、怪異的舉動、情境辨識能力不佳(無法判斷當下場合應該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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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發病長的病人很可能最後呈現慢性化的狀態,例如:自發病後失業在家20多年,無法外出謀職,或者謀職後工作都做不到3個月,往往由父母來照顧,但病人作息日夜顛倒,又常常懷疑父母對待不佳,父母大小心,手足不公平,所以常常與父母爭執。一下認為家具裡面有妖精,所以半夜時候拿棍子把家裡亂打亂砸。一下認為自己是佛祖小孩,父母跟外人結盟要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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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病識感與服藥遵從性,還有對醫療單位態度開放,也是社工被期待要做的。精神科藥物的治療主要處理正性症狀,培養家屬對於精神醫療持開放態度且配合醫囑也是社工會處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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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會這樣讓家屬理解「精神疾病跟我們一般的感冒與肺結核是很不同的,它很難找到病灶,不是說藥到病除,而精神科藥物之所以要服用這麼久,這是因為藥物的特色是會在體內殘留,當體內累積一定濃度的藥物之後,正性症狀才會被壓下去,你才有機會跟他聊一聊,或讓他穩定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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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服藥的重要性。「所以服藥是很重要的,你會看到他剛吃藥沒幾天,可能說手腳無力、無法勃起、整個人呆滯、有點失神,這是因為醫生剛開始先開立藥物讓病人的情緒放鬆,你才有機會好好休息,然後要帶他回診,這樣一來一往醫生才知道該如何調整劑量。千萬不要自己當醫生挑藥吃或自行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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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有時也會自責自己哪裡做得不對,為什麼生出這樣的孩子,所以像這樣的大哉問也會遇到,我也要回答。精神疾病的發病原因,我以前學的主流見解是雙因子理論:

1.生理因子:生理發病的閥值。

2.環境因子:環境的壓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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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病人可能就向大眾認知的,某個時間點一連串的挫折,性侵,毒品,感情的傷痕發病。有些人則是完全不知道什麼原因所以發病。可能家族病史,很可能根本沒有任何預兆,等被醫生診斷時才知道已經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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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會這樣看,每個人的發病與壓力耐受程度有先天的差異,在某個時間點環境與時空的搭配下,超過這個耐受閥值,就發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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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家屬說,也安慰家屬。「現在找病灶沒意義,因為他已經病了,你也不用去壓著自己想什麼地方做錯了,至少你知道你是他的家人,這不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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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病人苦,家人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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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會先經歷一段從反認-自責-接受的一連串歷程。偏偏這個疾病又很難處理,尤其還有汙名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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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精神衛生法與施行細則。現行治療機構就是送醫院精神科或身心科。急性者,有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之虞或已經發生,可以強制送醫(第一階段評估)。精神科醫生評估顯著疾病影響病人生活者,可以強制住院(第二階段評估)。住院原則上住一個月,醫生認為有必要才會住到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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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不討論何謂自傷或傷人,何謂「之虞」,這是要另寫一篇文章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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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時候家人會看到,病人住院後精神狀態恢復穩定,出院回家後怎樣都拒絕服藥,然後病人又變得跟以前一樣,有一些怪異舉動或者到處滋事,在家人與病人的拉扯間沒過幾個月病人又被強制送醫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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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醫院(住院)與社區(回家)反覆進進出出的狀況,在課本上稱做「旋轉門效應」。.

所以之後衍生出各種類型的復健機構,依據病人的年紀與病況,例如:20多歲發病,四肢健全到處跑跳;已經60多歲發病的病人。會建議去的機構就不一樣。這其中還要再看是否有攻擊行為或濫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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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精神疾病機構大約分類如下:

1.醫療端:精神科與身心科,門診與住院。

2.小作所:病人至該機構做職前訓練與初步工作練習,並配合機構工作人員的指導。

3.會所模式:目前實驗性的方案,以病人為中心自己決定機構走向與如何跟外界活動,以民主與非強制力為主。

4.日間病房:類似病人的社區大學的概念,病人白天去醫院附設日間病房,會有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帶團體,讓病人參與,促進病人的人際互動,並使病人除了長期待在家之外,能夠跟醫院或社區有附著,減輕親友負擔。病人白天來上課,晚上一樣回家睡覺,不用住院。

5.康復之家:住宿型機構(也有不用住宿的),培養病人際與工作能力,會有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帶團體。以培養病人離開機構能夠自理生活為重點。

6.精神護理之家:住宿型機構,以醫療照顧與維持生命所需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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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這不是給家屬或病人的單點菜單,因為現行機構大多額滿,我社工會直接判斷病人適合走怎樣的機構,避免家屬處處碰壁。家屬通常遇到社工也是生命走向了死胡同,抱持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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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高雄還有龍發堂這樣的民間單位,早期的時候就是家屬支付一筆金錢,病人永久住在那裏,現在這樣的單位已經違法且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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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所述的單位,看似很多,但工作上最常遇到的是病人無病識感,認為自己沒有病什麼都拒絕,家屬也許可以騙病人去門診,但是上面這些機構如果要長期穩定使用,一定是要病人有意願,否則把人送進去也只是過沒幾天就逃跑,徒增家屬與機構負責人的困擾。.

如何培養病人病識感?老實說作為社工,我自己也沒有一個把握,有時候是天時地利人和。這部分這篇文章不談,走筆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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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病人都是妻離子散,手足放生,父母已歿,窮得無處可去也沒人理的情況之下,如果去遊民收容,不如去相關醫療機構,這樣不得不做選擇的時候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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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近這兩則新聞,也是我們社工已經預見的未來。通常病人發病後大多是回歸家庭,由手足或父母去照顧,也就是擔任主要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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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人沒有病識感一直滋事,手足間最常見的就是耐心被磨光後,自己搬走或避之不理放生他。畢竟手足間還是以情誼為主要的關係連結,如果病人原本就跟手足關係不睦,或者過往有一大段翹家逃學、反覆進出監獄的歷程,或者父母再婚,他跟手足的關係會有一大段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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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大家都有自己的人生要過,最常見的就是手足結婚生子組成新家庭與工作忙碌,偶爾幫忙擦屁股還可以,但頻繁滋事,從家內鬧到社區(社區滋擾案件)。手足最後很可能只會抱持著「叫爸媽把他趕出去,但爸媽不願意,那就隨他們去吧。」也不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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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上面的是另一種更強的連結,也是常見的狀況,發病後由父母承擔起主要照顧者的責任,以血緣為主要的關係連結,這就讓問題更顯得複雜,有些父母基於是自己的孩子,就算被打或滋事,也是拒絕報警,或只是應付我們社工。外界的資源無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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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父母並沒有把病人當作是成年人來看待,反而是繼續當成孩子來養,10年20年這樣過去,養到病人50歲,父母70歲繼續養下去,直到父母無力再養,父母生病,因為對病人沒有期待,也無法信任外界單位,與其讓病人活著受苦不如帶走他。這就形成本次的新聞案件,這就有點像偶爾會看到的單親父母帶著年幼子女一起燒炭死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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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血緣關係是非常難解的,這不像婚姻暴力的案件,弄個保護令或離婚就有個結束。很多父母是寧可被打死也不願意讓病人有任何一絲的記錄的。在我工作上這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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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沒有病識感,一直鬧事,父母一開始也許會約束管教,但久而久之也都是順著病人,病人要吃時提供吃的,要買什麼就提供金錢,甚至病人想自己住,父母也是自己搬出去,每天送餐餵食。整個家庭的組成與互動會變得很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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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這叫做共依存的關係:父母放不了手,病人從未學習過獨立,所以雙方的關係就持續僵化,父母與孩子從來沒有分化過。我們社工或護理師最後也只能確認不會餓死人,只能時間到了就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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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無奈,可能大家看新聞不懂,怎麼已經這麼多事情了父母還是包容,還是不想外界接觸;住院一下子就被接回家;在社區鬧事就賠錢了事;要手足多善待病人,要手足多退讓;留下大筆財產給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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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他生病了,就因為他是父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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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是非常濃厚且牢不可破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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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父母自己也不忍心看著孩子受苦,所以會投入自己的人生整個去扶持病人,就像影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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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支持系統,大家可能在都市裡面看不到的都是機構資源與醫療資源,但鄉下有時會有乾哥乾爸、熱心鄰居之類的協助。我社工也只能做一點算一點,有資源最好,沒有也不易外。因為現在這個節骨眼就是資源還在建置與布署中,但人口老化沒有照顧人力卻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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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覺得,所謂的跟病人談心,培養病識感,鼓勵父母有自己的人生,鼓勵手足多關懷病人。醫療端把自己局限在醫院裡面,警察端把自己局限在犯罪處理,只有社會局的社工因為要往外跑與家訪,好像全部擔下來。我沒有槍,沒辦法開藥,沒辦法打針。就像愚公移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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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課本上的那套概念,總有一種布爾喬亞的味道,至少在勞工家庭出生地我,或者這些社會底層的家庭,我每次在運用這些概念時總是有衣服不合身的感覺,怎麼互相退讓?他們那時代還在流行體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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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兩起人倫悲劇,我也是無奈,錢、人、資源、家屬、病人、社會風氣都不到位,我社工又不是醫事人員,沒有判斷是否強制送醫的權限,最終我還是只能介入,讓你不要死掉不要餓死,達到這個社會安全網的最低目標。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2天

 

※ 引述《sedition (歛盡日光)》之銘言:

1.媒體來源:

公共電視

2.記者署名:

黃千容 王龍韜 / 南投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4.完整新聞內文:

在南投縣有一所國中,日前發生一名男學生違規,被老師叫進辦公室談話。但過程中學生疑似情緒失控,對老師拍桌,當事老師因此報警請求協助、引發議論。教育處也做出回應,尊重老師的做法和感受,目前老師、學生和家長三方已經有良性互動。

南投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疑似不服師長管教,原本蹲在地上,但突然站起來拍桌,並且逼近師長。直到制服員警出現在鏡頭前,學生才被拉開。對於老師請警察到校協助一事,南投縣教育處表示尊重個人感受。

南投縣教育處副處長王淑玲表示,「不管是教師的人身安全,還是學生的人身安全,我覺得有需要的時候,需要警察來協助的時候,也是對校園安全一個有保障的行為。」

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3條,老師面對攻擊毀損行為之虞,可以採取必要措施,校方當時定位是校安事件,所以才會通報警方。全教總表示,老師在教育現場確實不再具有絕對的主導性。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因為有很多的一個管教的一個紅線的部分,確實是會造成老師在管教上面,很難去施展發揮的一個空間,動用到警察權、警察的部分,大概就很危機,這是比較罕見。」

人本基金會則批評,面對高關懷的學生,個別老師的專業如果無法導正學生偏差行為時,應該要尋求專業的輔導老師協助,直接請警方進校園處理,作法並不恰當。

人本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認為,「應該要有支援系統進來,然後接手來處理學生的負向行為問題,因為你找警察來處理,恰恰好告訴學生,我就可以用強的方式來壓制你,而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

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事件過後,家長、學生與師長間已進行良性互動,這名學生的生活已恢復正常,對於後續輔導方式也與家長溝通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A8edjY

 

Hi 大家好,我就是支援系統

 

沒意外就是社工或心理師啦,躺著也中槍。

 

不過學校體系不是我的工作領域,我只是跟著鄉民進來抱怨,人本教育就是典型的白領中產階級的想法。

 

 

用愛、用和平、用溝通、溫柔而堅定面對孩子。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錯誤」與「問題」,這是傳統針對問題學生的觀點。所以用懲罰手段,打罵教育,用一個更強的懲罰去對付學生,例如:老師、生教組長、教官、警察、少觀人,層層遞進。

 

現在人本走的很超前,重新定義。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需求不被滿足」與「還在學習」,所以用瞭解脈絡、了解原生家庭、關懷與輔導,讓學生理解,然後讓學生自願改變。引導學生學會自重而尊重他人。

 

然後教育局嚴格執行「零體罰」政策,所以學習老師是突然的從傳統威權跳升到愛與尊重。現在老師打學生,媒體、家長、社工(會開罰唷)、教育局內部監督就把老師弄得不要不要的。

 

老實說作為社工,我知道輔導的極限,但是目前政府的整個政策,甚至少事發修法後12歲以下不適用刑法,整個政策都太高估「輔導與心理諮商」的能力。

 

我以前做一個少年混幫派的個案,青少年案的特色就是要頻繁追蹤,他跟成人案件不一樣,成人案件一個月ㄧ到二通電話大致掌握生活走向就好(成人的生活上班下班比較固定),青少年就是生活多采多姿,很多時候是跑給社工追,例如:這個星期交女朋友好棒棒講未來,下個星期就分手覺得想死;這個星期說脫離老大回歸平常生活,搞消失二個星期,突然又回去混,根本理由伯。

 

我自己光是一個幫派少年的案件,從他裝死不理人,我直接殺去他家,他願意講話。到他願意講在混的日子,這就一個月。他願意講到連警察都不知道的吸毒事情,這就又等了1.5個月。

 

「輔導跟諮商」原本就是高度耗能、專業門檻高,改變緩慢的一段歷程,而且它不是一個「我提供專業———客人就會改變」的商業關係。

 

它是「我提供專業———個案對自己有期許———我們一起走過獨木橋的過程」的相互合

作關係。

 

但是目前的整體政策就是太高估「輔導」的效果,對於人的複雜性的認識太表淺,也對於社工、心理師有不合理的幻想,以為我們只是打電話動動嘴皮子,然後個案就好像換然大悟,被點醒了一樣。

 

You bullshit.

 

更不用提什麼老問題,一個學校輔導人力扛一大堆不合理的案量,薪水低案件多,當我社工北七嗎,甚至有些學校條件太差找不到社工去做(社工不缺工作,風評太差的體系傳的很快)

 

所以學校老師也只能報警,至少行為會立即被約制,而不用等一到三個月,我認為這就是教育現場最實際的問題。沒有那麼多的人力、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去陪伴去關懷。(陪伴跟關懷是一種專業,不是在那邊尬聊就有用)

 

 

 

其實我會想還有一個領域被忽略了,犯罪學領域的「犯罪人」,這就是檢察官跟警察要專門對付的對象。

 

不過,現在政府也漸漸把「犯罪加害人」丟給我們社工處理,大而溫暖網子很大的社安網來處理。

 

認為犯罪加害人也可以「輔導與諮商」,這導致社工要跟犯罪人工作,但社工教育沒有犯罪學(警察才有這堂課),因為缺乏犯罪學知識,社工只好硬套進去社工理論。

 

以下就是典型的「輔導與諮商」觀點:

 

「犯罪人可能是成長過程中沒被好好對待過」、「犯罪人可能沒有跟原生家庭好好互動,所以沒有同理心」、「犯罪人可能有許多情緒,沒有好好講出口」當我是這樣想問題時,我才可以工作。

 

但是「誰來打擊犯罪?」「誰來監控犯罪?」「誰來懲罰犯罪?」

 

以下是我們社工這行的上課內容,大家可以比較知道我怎麼看待犯罪。

https://i.imgur.com/tTWjUfW.jpg

 

 

https://i.imgur.com/Fc4wVWA.jpg

 

 

 

但是,大家也應該很容易發現盲點,有些犯罪人就是閃躲飄,就是沒在跟你信的,他們就沒有談話意願。

 

「這根本不是社工的工作」。

個案工作中的宣傳與誠信

 

個案工作中的宣傳與誠信


這是個比較有風險的技巧。但說穿了便是虎假虎威、扮鬼嚇人,藉此取信個案,然後發會社工核心功能,宣導、維持、治療。


所謂「宣傳」指的是:

接案時:如何把社工自己介紹給個案,然後維持專業關係。

工作時:如何維持良性互動、取得信任、獲得某種突破。

結案時:如何讓個案對社工有好得評價,或好的觀感。


例如:

1.個案問說怎麼被通報?通報來源一樣保密,但讓個案自己說有報警,接著順勢說,「警員有點擔心你的狀況派社工來協助」......來自警方的善意,做為好的開始,畢竟警察與社會局對民眾的觀感不一。


2.個案遇到變態前男友很慌張不知怎麼辦?試著聽取個案報警與就醫的經驗,抓到正向經驗,先誇獎「你遇到一個很熱心的警察積極受理案件」「醫生還照會社工」「大家都很擔心你」,最後「因為你遇到的都是資深工作者,我們知道這不是第一次發生,才會這麼積極要跟你聯繫」......藉由肯定網絡單位,鋪陳自己的年資取信個案,可以少掉個案對社工能力的猜疑。


3.當多個網絡單位對個案有不同的建議?異中求同,肯定同樣的部分「所以心理師跟社工的判斷一致」,順便介紹不同工作者的功能「緊急狀跨打給警察,但有時覺得還不用鬧得這麼大需要討論,你打給113」。


整套宣傳做下來:

首要目的:取得信任。

次要目的:消除個案對社工的猜疑。

行有餘力再經營整體形象。


例如:

有些結案的個案,三個月後訪案A1案時,順道去訪已經結案的A2.A3案,理由就是「我剛好在處理緊急案,經過這裡,不放心來看一下,不方便也沒關係。」「小叔還有來亂嗎?」「最近過得還好嗎?」每案大概15分鐘簡單慰問。除了check處遇與衝服務績效,更重要的是讓民眾知道「社工是在意這件事情的」。


民眾開心、我開心、系統服務績效也開心,然後又符合社工理想維持「人與人的關係」。


但是,界線同樣會是時常浮現心底的問題,尤其是誠信原則。


老實說,我覺得社工倫理被當做教條式學習,而沒有像法律有個階段性思考的框架很吃虧,倫理的內容又無明確定義,例如:最小傷害原則、誠信原則,又不定義清楚這到底是怎樣的東西。


我的定位是:

誠信是個基底;宣傳是個為了發揮社工核心功能的技巧。如果有疑慮就不要宣傳,就一般般的做法就好。


如果為了發揮社工核心功能,宣傳一下自己取信個案就不牴觸。例如:社工約制告誡相對人時,主動談起「你也知道最近被警察盯上了,那就安分一點吧,警員說要辦保護令下去,但是辦的怎麼樣,因為偵查不公開他們不跟我講」「但你要多注意一下麥衝蹦」。接著,開始討論怎麼抒發情緒。


目前使用下來整體來說還不錯,只是要時實體醒自己這個技術只是輔助,不能主客易位。那個社工本質的部分還是要保守著。


......像極了愛情......。

案件的主體是誰

 

案件的主體是誰


有時候收到一些熱心民眾的通報或熱心親友協助通報,一方面要符合親友的期望,例如:先不要讓叔叔知道,因為他會生氣。也不要讓被害人知道是我去通報,她會覺得我多管閒事。

結果案件的外觀:一對老夫老妻,先生從年輕到老都是同一套怒罵太太,太太從年輕到老都是唯唯諾諾。然後,太太跟親友說忍一忍就好,不想報警,什麼都不用。

有時候親友的期望越多;太太非常被動。

那麼工作的主體到底是誰?這問題就在我的小腦袋思考,一方面被人消極被動,一方面案親友希望改變,那我就變成許願池有求必應。但,貿然要開啟話題,這就是門學問,明明就只是夫妻吵架親友在場,有時候要說是鄰居聽到實在很牽強。

如果非告訴乃論之罪還好處理,法律訂在那就是那樣處理。問題是家暴的行政調查的界線在哪?


有時候我覺得這就像在拆炸彈,我可以直接call案主;直接call先生,用老人關懷或衛生所關懷的名義尬聊一下,再輸送求助資訊簡單處理。

我要判斷,我的案主是誰?

是通報人,不堪父母維持現狀的兒子。

是被害人,消極被動的太太。

是相對人,父權信仰一輩子的先生。


常常通報人/被害人/相對人彼此的期望是衝突的。我必然要得罪一方,得罪的對象越多我的風險越高,甚至我必須計算工作的風險,攪亂原本的互動關係/被陳情/激起新衝突。這都直接影響一個社工的使用年限。

這又回歸到通報機制的結構層面,台灣的通報機制是強制家暴通報,所以這種熱心親友協助通報的案件會變成社工的案件,大家好像期望社工介入就能把消極的太太突然變得很積極。

但,被害人的意願呢?被人自己的責任呢?有時候我會想,我社工都已經把資源送到你面前,你覺得警察沒用/法律沒用/講話反反覆覆/要我社工猜猜看/態度消極,但你出事我社工又要揹黑鍋,好像家暴的事情社工比被害人還急。被害人身為成年人的選擇與責任,被結構忽視了。

我覺得這也是社工耗損做不久的原因。自己拉得屎自己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