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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初步實施之現況兼社工專業展望

跟騷法初步實施之現況兼社工專業展望

不出意外的,跟騷法被害人端一樣由家暴中心的社工介入。

11161日跟騷法實施,原本「家暴法」與「跟騷法」應該是兩條平行線,只能擇一適用,應當先不具有家暴法的親屬關係,才能適用跟騷法。從授課到理解都是如此。

來到第一線實務工作全都變調,跟騷法變成處理家暴案件的新手段,反正新法剛上路,熱騰騰,媒體的關注、警察的辦案壓力、被害人急著解決問題,就讓跟騷法的警察約制與逮捕先行。甚至警察長年被民眾、議員、媒體、監察院圍剿,已形成防衛性的卸責通報,反正看起來像是介於「家暴法」與「跟騷法」的案件全部一起通報,之後就給法院與社工自己去釐清。

原本在刑事的三階論:構成要件;違法性;有擇性。應該在溝成要件階段就確定到底要適用「家暴法」或「跟騷法」。作為司法警察的第一道守門員,其判斷是重要的,它決定了案件的類型與輕重緩急。

複雜案件(若即若離的感情糾紛),應該進入法律競合的探討。
複雜案件(徒手施暴,過程中又增加性侵害),應該進入行為結果、錯誤、行為超越性、行為凌駕性的探討。
複雜案件(私闖民宅,入室性侵)應該進入一行為定義的討論。

第二道守門員地檢署檢察官再做更正應該以哪條起訴?或由法官判斷是否適用哪條法。

但警察太忙也太雜了,要處理的案件太多,政治力的介入、媒體的介入、民眾的不信任,例如:民眾互毆,警察判斷是傷害罪,民眾堅持是殺人罪,並且認為警察以輕罪處理是吃案。今天發生一個新聞案,監委也不會去看警察的三段論判斷是否正確,而僅是究責沒通報。導致第一線被究責怕了直接揚棄理論,通報求自保,警察不會因為誤通報被究責,但是少通報會被盯。

第一道守門員因此破防。行政機關的主體性一直被侵蝕,警察的專業裁量與判斷沒人相信。

第一道的破防,影響的是第二道守門員,將有更多更混亂的案件進入,把原本人數就不多的地檢署與法院弄垮,實務上一個刑案從報案到開偵查庭大概要2個月,從偵查庭到是否起訴大概要6個月。第二道守門員因此破防。

檢警與司法的停滯,接著影響的是處理被害人端的社會局社工,導致社工越來越吃重,功能越來越重要,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問題,不是警察的事情,是社工的事情。社會局被增加了維護安全、降低犯罪發生的(性侵與家暴)責任。結果就是一群沒有武器的人被期望維護治安。社會局的主體性也被侵蝕了。

回歸社會局社工(家暴中心社工),在這個混亂的實務界,社工還是該跳脫社工本科教育,去學習基礎的法律,不是社工系被閹割過的法律,而是法律系的法律課,這項專業並非用在個案,而是社工以此自保,才可以看到混亂背後實際上應該如何處理。

混亂中也射入一道光,社工本科教育是否能夠回應越來越多公部門的要求?現在已經沒時間讓社工界思考何謂社工、本質。來自實務界的海嘯已經逼著第一線社工必須立即回應。

社工的高門檻(大學畢業,45學分,400小時實習)。因為被害人端限定由社工處理,一方面對外形成一道高牆避免其他專業來搶工作,一方面社工必須去學習社工本科之外的專業。

目前大概也只有社工有辦法把跟騷法被害人服務理論化。將刑法三階論、犯罪學、家暴理論、安全計畫,直接銜接跟騷議題。

我覺得家暴領域,在各種社工服務領域中又站得更穩了(我的想法是這樣),應該可以從年輕做到退休。社工就是一門跟著社會政策走的職業,雖然社工專業的主體性一直被司法與政治(社安網)給侵蝕,我完全揚棄社工的主體性這些飄渺的玄學,我只討論看得到也吃得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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