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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工作中的宣傳與誠信

 

個案工作中的宣傳與誠信


這是個比較有風險的技巧。但說穿了便是虎假虎威、扮鬼嚇人,藉此取信個案,然後發會社工核心功能,宣導、維持、治療。


所謂「宣傳」指的是:

接案時:如何把社工自己介紹給個案,然後維持專業關係。

工作時:如何維持良性互動、取得信任、獲得某種突破。

結案時:如何讓個案對社工有好得評價,或好的觀感。


例如:

1.個案問說怎麼被通報?通報來源一樣保密,但讓個案自己說有報警,接著順勢說,「警員有點擔心你的狀況派社工來協助」......來自警方的善意,做為好的開始,畢竟警察與社會局對民眾的觀感不一。


2.個案遇到變態前男友很慌張不知怎麼辦?試著聽取個案報警與就醫的經驗,抓到正向經驗,先誇獎「你遇到一個很熱心的警察積極受理案件」「醫生還照會社工」「大家都很擔心你」,最後「因為你遇到的都是資深工作者,我們知道這不是第一次發生,才會這麼積極要跟你聯繫」......藉由肯定網絡單位,鋪陳自己的年資取信個案,可以少掉個案對社工能力的猜疑。


3.當多個網絡單位對個案有不同的建議?異中求同,肯定同樣的部分「所以心理師跟社工的判斷一致」,順便介紹不同工作者的功能「緊急狀跨打給警察,但有時覺得還不用鬧得這麼大需要討論,你打給113」。


整套宣傳做下來:

首要目的:取得信任。

次要目的:消除個案對社工的猜疑。

行有餘力再經營整體形象。


例如:

有些結案的個案,三個月後訪案A1案時,順道去訪已經結案的A2.A3案,理由就是「我剛好在處理緊急案,經過這裡,不放心來看一下,不方便也沒關係。」「小叔還有來亂嗎?」「最近過得還好嗎?」每案大概15分鐘簡單慰問。除了check處遇與衝服務績效,更重要的是讓民眾知道「社工是在意這件事情的」。


民眾開心、我開心、系統服務績效也開心,然後又符合社工理想維持「人與人的關係」。


但是,界線同樣會是時常浮現心底的問題,尤其是誠信原則。


老實說,我覺得社工倫理被當做教條式學習,而沒有像法律有個階段性思考的框架很吃虧,倫理的內容又無明確定義,例如:最小傷害原則、誠信原則,又不定義清楚這到底是怎樣的東西。


我的定位是:

誠信是個基底;宣傳是個為了發揮社工核心功能的技巧。如果有疑慮就不要宣傳,就一般般的做法就好。


如果為了發揮社工核心功能,宣傳一下自己取信個案就不牴觸。例如:社工約制告誡相對人時,主動談起「你也知道最近被警察盯上了,那就安分一點吧,警員說要辦保護令下去,但是辦的怎麼樣,因為偵查不公開他們不跟我講」「但你要多注意一下麥衝蹦」。接著,開始討論怎麼抒發情緒。


目前使用下來整體來說還不錯,只是要時實體醒自己這個技術只是輔助,不能主客易位。那個社工本質的部分還是要保守著。


......像極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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