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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社工如何淡定面對不合理

 
【家暴社工如何淡定面對不合理】

1.實務現場,一個人只要以家暴進案,後面的居住就是我的事情,無論這個人是被趕出家門,還是單純太窮被房東合法趕出去。反正就是要有個社工來處理(承擔)居住問題。

2.看起來這樣好像沒什麼問題,反正民眾又看不懂社工內的分工。但是以前有另一種案件,加害人放火把家人燒到重傷,原本的家不能住了,家人正在住院,沒有親友願意接納加害人,因為地檢署沒有羈押,所以加害人的居住問題又變成家暴社工來處理(因為法官還沒定罪,所以推定加害人為被害人,加害人總是主張自己才是被害人)

3.還有向社工嚷嚷受到家人責罵受到精神暴力,所以卡個家暴身分,就為了免費使用心理諮商資源(行情是自費一小時1200~1600)

4.還有向社工嚷嚷受到家人責罵受到精神暴力,實際是顧人怨被趕出家門,沒地方住,所以卡個家暴身分要安置。

以上家暴中心都必須吃下來,謝謝。

今天再一次的面對這樣的案件,我已冷靜許多,因為沒有光,沒有年輕時的堅持/熱忱,我驚訝於自己如此淡定,整理了一下思緒。大道至簡,我把長年的工作心得簡化成自己的「原則」;大繁若簡,我是在反覆的工作中累積的體悟。

「社會工作無關乎正義」:這是我工作以來的第一個體悟,社工是一群不在乎個案背景,那怕有窮凶惡極或六親不認的背景,個案到我面前就是處理當下的問題,願意談的話再談脈絡;而且社工教育長期不重視成本,甚至可以說這是優勢,因為社工並不區分「誰是值得拯救的個案」,只要是人是個案就是一視同仁。今天個案就算年輕時酗酒賭博家暴太太,老來家破人亡沒人接納,社工也有能力陪著個案向配偶與子女提出扶養義務之訴。

「社工是任務中心取向」:這是我工作以來的第二個體悟,尤其在民間單位,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價值追求,例如:關係取向,著重親密關係互動;有業績壓力,就努力推廣個案做心理諮商。來到公部門更是如此,有時長官覺得要開案追蹤,雖然是自殺未遂案,根本不是家暴議題,還是開下去追蹤;有時只是精神病患就醫時小小衝突,照理來說應該是衛生所的護理師追蹤,長官覺得需要,還是開下去跳下去做精神疾病衛教。

一隻公雞想下蛋,不是他的活兒他要幹。

「社工就只管執行就好」:公部門是一張業務交織出來的大網,第一線警消護理介入;通報端分配案件;案件下派後端社工追蹤;後端社工引入相關資源。我就是那個追蹤案件的社工。既然前端都通報了,我沒有理由以通報錯誤或沒有明確受暴事實不去面訪,無論案況如何,只要通報了就必須面訪才能結案。社工畢竟只是社會安全網國家超大方案底下的業務執行端,不用去思考為什麼,只管執行就好。我就大方的說「我覺得沒必要,但你要我執行我就執行,如果對方抗拒,我就回報你執行完畢。」就這樣。要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家暴社工被陳情(無論被害人或加害人)都列入考核。

「社工是一門磨練脾氣的職業」:我在自己的辦公桌旁寫著「慢一點,讓處遇發酵」,時時提醒自己,別急,快速結案只是長官的需求,而且個案並不會看時間入案,所以在現在疫情這麼艱難的時候,一些白爛與人生失敗的雞歪人還是會進案,還是會被人趕出家門,社工還是要在幾乎不可能安置的情況下去找安置機構。請安放自己的脾氣,太多的自己的堅持,都是夢幻泡影。

最後「社工是一門專業嗎?」:縈繞自己數年的問題,我的態度是擺盪的,有時候覺得只是行政,把一些 routine的拒絕服務案件;一直不走進司法的財產爭議案件。進案,拒絕服務,結案。有時候陪著個案從最急迫時,到走出家暴爭議,整個離婚議題完整走完,情感切割得乾淨,又覺得除了社工也沒哪個職業能做到這些。一個民國37年就出現在台灣的一門職業,民國111年還在討論社工師證照的必要性?還曾出現過社工不應適用勞基法......等。安安靜靜做我的事。

社會局就是專門承接一些有家暴身分;有老人身分;有身障身分,無論年輕時是否拋家棄子;是否混得不好的老8+9;是否毒蟲把自己身體搞壞;是否飆車自撞撞殘自己。在社會局的這張網,不計較身分,不計較成本,社工的我就是執行。至於是否能夠達成期望,只能是佛度有緣人。我就跟個案說「你是拒絕服務的民眾,就算派一百個社工下來,沒意願處理,依然是在原地打轉」。

搖起社會福利的大旗。鑄下憲法平等權的巨鐘。

公部門就是這麼的無力,社工就如小草任風擺盪。有些人選擇在勁風時正面應對走上社工師證照制度的大議堂;有些人選擇隨風搖蕩默默做個無聲音的人安靜過生活。喏,我知道為什麼有些公職社工師選擇不討論社工,什麼核心、本質、應然、立場......等太浪漫太理想太脫離實務。我自己也把生活的重心不放在工作,而是生活。

請給我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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