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2

 

※ 引述《sedition (歛盡日光)》之銘言:

1.媒體來源:

公共電視

2.記者署名:

黃千容 王龍韜 / 南投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4.完整新聞內文:

在南投縣有一所國中,日前發生一名男學生違規,被老師叫進辦公室談話。但過程中學生疑似情緒失控,對老師拍桌,當事老師因此報警請求協助、引發議論。教育處也做出回應,尊重老師的做法和感受,目前老師、學生和家長三方已經有良性互動。

南投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疑似不服師長管教,原本蹲在地上,但突然站起來拍桌,並且逼近師長。直到制服員警出現在鏡頭前,學生才被拉開。對於老師請警察到校協助一事,南投縣教育處表示尊重個人感受。

南投縣教育處副處長王淑玲表示,「不管是教師的人身安全,還是學生的人身安全,我覺得有需要的時候,需要警察來協助的時候,也是對校園安全一個有保障的行為。」

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3條,老師面對攻擊毀損行為之虞,可以採取必要措施,校方當時定位是校安事件,所以才會通報警方。全教總表示,老師在教育現場確實不再具有絕對的主導性。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因為有很多的一個管教的一個紅線的部分,確實是會造成老師在管教上面,很難去施展發揮的一個空間,動用到警察權、警察的部分,大概就很危機,這是比較罕見。」

人本基金會則批評,面對高關懷的學生,個別老師的專業如果無法導正學生偏差行為時,應該要尋求專業的輔導老師協助,直接請警方進校園處理,作法並不恰當。

人本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認為,「應該要有支援系統進來,然後接手來處理學生的負向行為問題,因為你找警察來處理,恰恰好告訴學生,我就可以用強的方式來壓制你,而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

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事件過後,家長、學生與師長間已進行良性互動,這名學生的生活已恢復正常,對於後續輔導方式也與家長溝通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A8edjY

 

Hi 大家好,我就是支援系統

 

沒意外就是社工或心理師啦,躺著也中槍。

 

不過學校體系不是我的工作領域,我只是跟著鄉民進來抱怨,人本教育就是典型的白領中產階級的想法。

 

 

用愛、用和平、用溝通、溫柔而堅定面對孩子。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錯誤」與「問題」,這是傳統針對問題學生的觀點。所以用懲罰手段,打罵教育,用一個更強的懲罰去對付學生,例如:老師、生教組長、教官、警察、少觀人,層層遞進。

 

現在人本走的很超前,重新定義。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需求不被滿足」與「還在學習」,所以用瞭解脈絡、了解原生家庭、關懷與輔導,讓學生理解,然後讓學生自願改變。引導學生學會自重而尊重他人。

 

然後教育局嚴格執行「零體罰」政策,所以學習老師是突然的從傳統威權跳升到愛與尊重。現在老師打學生,媒體、家長、社工(會開罰唷)、教育局內部監督就把老師弄得不要不要的。

 

老實說作為社工,我知道輔導的極限,但是目前政府的整個政策,甚至少事發修法後12歲以下不適用刑法,整個政策都太高估「輔導與心理諮商」的能力。

 

我以前做一個少年混幫派的個案,青少年案的特色就是要頻繁追蹤,他跟成人案件不一樣,成人案件一個月ㄧ到二通電話大致掌握生活走向就好(成人的生活上班下班比較固定),青少年就是生活多采多姿,很多時候是跑給社工追,例如:這個星期交女朋友好棒棒講未來,下個星期就分手覺得想死;這個星期說脫離老大回歸平常生活,搞消失二個星期,突然又回去混,根本理由伯。

 

我自己光是一個幫派少年的案件,從他裝死不理人,我直接殺去他家,他願意講話。到他願意講在混的日子,這就一個月。他願意講到連警察都不知道的吸毒事情,這就又等了1.5個月。

 

「輔導跟諮商」原本就是高度耗能、專業門檻高,改變緩慢的一段歷程,而且它不是一個「我提供專業———客人就會改變」的商業關係。

 

它是「我提供專業———個案對自己有期許———我們一起走過獨木橋的過程」的相互合

作關係。

 

但是目前的整體政策就是太高估「輔導」的效果,對於人的複雜性的認識太表淺,也對於社工、心理師有不合理的幻想,以為我們只是打電話動動嘴皮子,然後個案就好像換然大悟,被點醒了一樣。

 

You bullshit.

 

更不用提什麼老問題,一個學校輔導人力扛一大堆不合理的案量,薪水低案件多,當我社工北七嗎,甚至有些學校條件太差找不到社工去做(社工不缺工作,風評太差的體系傳的很快)

 

所以學校老師也只能報警,至少行為會立即被約制,而不用等一到三個月,我認為這就是教育現場最實際的問題。沒有那麼多的人力、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去陪伴去關懷。(陪伴跟關懷是一種專業,不是在那邊尬聊就有用)

 

 

 

其實我會想還有一個領域被忽略了,犯罪學領域的「犯罪人」,這就是檢察官跟警察要專門對付的對象。

 

不過,現在政府也漸漸把「犯罪加害人」丟給我們社工處理,大而溫暖網子很大的社安網來處理。

 

認為犯罪加害人也可以「輔導與諮商」,這導致社工要跟犯罪人工作,但社工教育沒有犯罪學(警察才有這堂課),因為缺乏犯罪學知識,社工只好硬套進去社工理論。

 

以下就是典型的「輔導與諮商」觀點:

 

「犯罪人可能是成長過程中沒被好好對待過」、「犯罪人可能沒有跟原生家庭好好互動,所以沒有同理心」、「犯罪人可能有許多情緒,沒有好好講出口」當我是這樣想問題時,我才可以工作。

 

但是「誰來打擊犯罪?」「誰來監控犯罪?」「誰來懲罰犯罪?」

 

以下是我們社工這行的上課內容,大家可以比較知道我怎麼看待犯罪。

https://i.imgur.com/tTWjUfW.jpg

 

 

https://i.imgur.com/Fc4wVWA.jpg

 

 

 

但是,大家也應該很容易發現盲點,有些犯罪人就是閃躲飄,就是沒在跟你信的,他們就沒有談話意願。

 

「這根本不是社工的工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