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很認真寫作業,如果用一到十分,我給這份作業打四分(哭哭 啦)。
一次要處理三份作業,我現在才寫完一份,今夜又要爆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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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的成立:正反方意見
】
結論:
2013年《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制定公布後,整併內政部社會司與內政部兒童局升格為衛生福利部。將現行衛生署19個內部單位與任務編組、8個所屬機關,以及內政部社會 司、兒童局、家防會、國監會等單位,合併為8個業務司(綜合規劃司、社會保險司、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保護服務司、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醫事司、心理健康司、 中醫藥司), 6個輔助處(統計處、資訊處、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所屬三級機關設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中央健康保險署、中醫藥研究所、社會及家庭署。
屆時除主管衛生醫療外,也是社會福利事務的中央主管機關,並監督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和社會局(處)。
補充:
甲、關於「心理健康司」成立意旨,係因心理衛生問題如自殺防治、物質濫用、精神疾病防治等,已為重要之國家衛生政策之一,惟目前相關業務僅由衛生署醫事處一個科承辦,故參考國外經驗與國際趨勢成立「心理健康司」,將該業務提升至司層級辦理。
乙、102年1月3日立法院召開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衛福部相關組織法草案時,經立法委員提案通過主決議,成立「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衛生署將尊重立法院決議,預定於一週內,將處務規程草案陳報行政院。
正方:
甲、去中央化。中央部會不再掌握所有事情,這也牽涉到最近地方自治的改變。
乙、精簡。很多數字顯示政府部會太多;改造,將牽扯到整合與合併,並擴大效能。
丙、彈性。新部會
必須擁有統合、公平、寬廣視野的能力。「衛生福利部」,在 未來政府組織中,將成為最大的服務業,提供醫療、社會福利的整體服務。
丁、整合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業務,將有助社會政策與資源整體規劃調配,建構完善的社會福利、社會照護及醫療保健體制
反方:
甲、不讓社會福利設「署」,卻規劃國民健康分別成立「署」和「司」之怪現象。
乙、行政院將「衛生福利部」有關「社會福利」的署名拿掉「福利」二字,忽略社會福利專業本質與內涵,缺乏妥當規劃與編制亦顯現「衛生大‧福利小」的現象。
丙、中央與地方政府組織溝通不足與《總額員法》限縮專業人力的配置,未來政府社福組織體系必然嚴重受到影響。
反方建議:
甲、建議將「衛生福利部」增設一署之名稱改為「社會福利及家庭署」,且應積極進行中央與地方溝通,以及補足專業人力的配置,以避免未來福利服務成為多頭馬車的現象產生。
乙、建議司署命名應改「對象別」,避免混淆讓民眾無所適從。衛生署堅持以業務來定司名稱,不能出現以對象為名稱,但從其他先進國家中的組織設計,並無不可,如美國有老人署、兒童家庭署、健康司…..等;日本的厚生勞動省有障害保健福祉部、老健局、社會援護局、雇用均等.兒童家庭局、醫政局、健康局、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其中不乏以服務對象為名之部、署、司、局。
感想:
從上述衛生福利部的業務司配置發現醫療類(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醫事司、心理健康司、 中醫藥司)再加上立法院通過的「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共計五個司,明顯高於社會福利類(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保護服務司)的二個司,可以預測未來衛生福利部實際運作後,組織內將出現「輕社會工作、重醫療場域」的現象,將無法突顯社會工作之專業性與獲得相當的政府資源。
業務司的分配,顯示社會工作者的核心定位問題,惟社會工作專業介於輔導員與心理諮商師之間,其專業介於二者較不易定位,使得無論在工作場域或政府規劃上經常置於曖昧不明的位子,因專業與其他領域部分重疊,使其承攬之業務範圍既寬且廣。
我認為業務司的配置將加重社會工作者的工作範圍,假如在充足人力的情況下將有利於社會工作專業的範圍加大且更為專門;假如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將造成社會工作者負擔加劇,因此對於專業者的人數需求政府更需全面招募。
礙於《總額員法》限縮專業人力的配置,未來可能成為「政府方面社會工作者少、民間機構社會工作多者多」的怪象,屆時基層工作者的聲音將較難以傳達給政府,且政府內部在推行社會福利面的政策將較難以推行。
參考資料:
甲、維基百科,行政院衛生署條目:
乙、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組織係以建立精實效能之衛福體系擬訂,與個別團體或個人利益無關:
丙、社工學者專家砲轟政府組織改造
決策草率!
如何建構社福組織體系之發展與願景?:
如何建構社福組織體系之發展與願景?:
丁、主旨:全國社福團體對衛生福利部組織改造說帖--我們要新增「社會福利及家庭署」: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2619191500
戊、高齡化社會,政府啟動「組織改造」工程
建構「衛生福利部」,打拼人民的幸福 :
建構「衛生福利部」,打拼人民的幸福 :
http://issue.cw.com.tw/event/ad/cw/Aplus/meeting_011.htm
己、邱文達:盼衛生福利部7月啟動: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103015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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