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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的專業主體性的迷惑

 

社工的專業主體性的迷惑
 
處理家暴案件我被民眾稱讚「你們真的很專業」「社工辛苦了」......等。也不是第一次被稱讚了......
 
我注意到,我被稱讚的往往不是「你怎麼這麼懂我」,有關同理心與同在的社工專業。而是家暴議題的分析與因應,著重法律層面的部分,就連「債務的先訴抗辯權」我都提出來了。
 
我相信民眾根本也搞不懂「同理心」到底是什麼,反正台灣風氣是「助人工作者原本就要懂民眾在想什麼」這被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是一個感受到專業建立與專業技能的過程;尤其這個社會重理性輕感性「談情緒對問題的解決沒有幫助」這項觀念更是深植多數人。
 
民眾往往是覺得這個會談有「有功能」「有幫助」才感覺被社工幫助到,才感覺到專業,而不是「被挖角多麼深層的內在議題」。所以我在專業培訓的歷程裡也是盡可能的去使用SPMSQ/法律/目睹兒的專業概念,也只是為了刻意地展現專業,獲得一個民眾開心、社工開心、長官開心的迎合大眾口味的結果。
 
這顯示,諮商心理師與社工師兩門職業的尷尬處境,畢竟我不像醫生能開個抗精神疾病藥物,也不像臨床心理師操作墨漬投射測驗。我的專業就來自於看不見也無法量化的「同理心」「助人技巧」技術,整個跟社會通念背道而馳。
 
但,我覺得有一條捷徑,畢竟社工比律師廉價,在民眾鼓起勇氣花錢請律師打官司之前,甚至為了節省諮詢費,一定先找社工對議題有初步的了解。社工的定位有時反而像家醫科的醫生,是打頭陣、預防的、整理複雜議題、轉介後續專門科別的角色。
 
或許社工師證照的無排他性,社工專業的定位不明,造就社工往往在其他專業所瓜分的大餅之下,可以吃剩下來的碎屑,厲害一點的社工可以左右都撈到一點油水。例如:當個行動社工師接個講師、接個團體、再接個案會談......等。
 
形成社工的工作很雜很混亂,只好自稱自己為個管師,什麼都做什麼都接觸一點點,甚至覺得這樣蒐集而來的破碎視角,拼湊起來就是「完整的個人」。
 
巨視層面來說,司法與社會工作、矯治社工、財務社工、少輔會社工都有點類似的樣子。就是因為社工的專業不明才可以包羅萬象。我看到社工專業的主技能,再加上一個其他學科的副技能,這樣的搭配是社工界的未來趨勢。
 
法律領域加上家暴領域是比較吃香的,因應未來司法精神病院的成立,精神醫學、犯罪學領域是個可預測的趨勢。
 
究竟社工專業是越來越被其他專業淡化?還是在跟其他專業碰撞後社工專業的主體性更被強化?這個議題可以花時間慢慢觀察。或許社工的專業不一定像教科書樣板的「此時此刻」「同理心」「將個案視為完整的人」,還能有其他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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