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社工的精神疾病評估

被大哉問:要怎麼評估是否有精神病?是否達到需要通報衛生局之標準?
 
這問題很難。畢竟大學時精神疾病社會工作3學分的課修完還是一知半解,原因就在於我們是用文字去描述病人的異常,但文字終究難以呈現怪異感、細微的動力、憂鬱認知的循環......等。
 
我回顧自己的專業歷程:
1.大學的課程
2.福樂托利《精神分裂症完全手冊:給病患、家屬及助人者的實用指南》
3.福樂托利《躁鬱症完全手冊》
4.康家實習
5.軍中會談實務
6.實務接案累積經驗
 
首推2.3堪稱教科書級別的典範書籍,我自己是「先學著指認精神疾病」,例如:什麼是怪異妄想、什麼是幻聽。接著才開始「學著判斷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例如:放回案主的生活脈絡中,影響多少的日常生活。
 
從而開展幾個主題「讀犯罪學科普書時,練習自己診斷,看看跟作者的判斷是否一致」;「我的前端判斷,是否跟護理師或精神科醫生判斷一致」。
 
但所謂的「指認精神疾病」其實是無時無刻一直在思考與運用的技術,比較不是上一門課或查閱網路資料就可以知曉。
 
然後,工作上常見精神疾病,有個概略的開展:單向的強烈情緒,憂鬱、躁。由此建立憂鬱症與躁鬱症的光譜,在光譜外圍的失智症、認知障礙、酒癮、毒品......,然後最極端的思覺失調症。大致上的架構是這樣。
 
再加入精神疾病相關網絡單位,照顧者資源、病人資源,藥物副作用與因應,強制送醫之要件與操作。病人住院時的照顧者分離情緒......等。
 
所謂的「是否有精神疾病?」是上述的複雜知識體系。
 
 
所謂的「是否達到需要通報衛生局之標準?」是下述的一套思考。
 
我在會談時會去想,當案主是這樣的怪異時,先除去親屬所謂的「控訴」「病理化」「專業術語」避免被文字局限自己的思考判斷,案主的行為是物質導致的?是暫時性的?長期性的?
 
案主的生活是否因此在社會邊緣遊走;無法從事單一工作超過三個月;總是莫名其妙斷絕人際互動;退化的認知功能;刺激與單調的言語反應;衛生習慣糟糕......等。
 
案主的狀態,如果排除掉親友的支持與照顧,是否會改變?還是無法維生?當這些問題是我能夠肯定判斷的,或者仍是模糊的,才是轉介護理師續處。
 
我也遇過親友都覺得案主很奇怪足不出戶沉迷電腦遊戲的,結果家訪時也只是肥宅不想工作,家人又供餐,包吃包住包水電。換作是我我會想工作嗎?
 
 
社工的一個專門領域就這麼複雜,社工教育需要龐大的實習時數,就因為有些判斷與評估,不是文字能夠傳遞,必須依靠師徒制傳授動作、行為、感覺的工具知識,然後化為內隱知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