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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加害人犯罪預測的盲區

家暴加害人犯罪預測的盲區

我查閱了今天新聞案蕭姓上兵的臉書,我想找加害人犯罪動機與危險因子。除了臉書指控太太外遇,其他都是個人生活與小孩互動的貼文。

撇除掉指控外遇的文章,他就只是一個25Y,有兩個小孩,工作穩定,已婚的普通男人。沒有任何加害人的蛛絲馬跡,更像是大眾所謂的人生勝利組(剛畢業的警察也沒這麼快就成家立業)。

這讓我覺得很困擾,如果事前沒辦法預測。那麼回顧我平常的工作在做什麼?

我跟被害人工作
了解已經發生的暴力

依據專業做分類:暴力嚴重度、暴力手法。
依據雙方的互動與加害人的身心:評估衝突議題、再發生可能性。

說個心底話,站在上帝視角去看,如果說「懷疑太太外遇」,這是很多婚暴案或失智症案件會有的狀況,但實在太難連結到「殺子自殺」的最終結果。但不可能每個案件都以可能會殺人的高規格來處理。一定被民眾陳情到爆炸。

換句話說,社工根本沒辦法預測「嚴重家暴案件」「殺子自殺」。加害人並非像理論假設:充滿恨意、外顯於外、有多筆犯罪紀錄、毒品、債務、工作不穩,因為一個偶發的壓力事件突破閾值發生悲劇。

近年的無差別殺人案與這種偶發的嚴重暴力案,根本就打臉了理論假設。

如果一個普通家庭(沒有家暴與衝突)不小心掉到家暴社工眼前,我可能找不到任何危險因子,但我也可以輕易地把普通家庭妖魔化成家暴家庭,要找到任何危險因子的蛛絲馬跡是容易的。我的會談架構與評估,無論是否為普通家庭或家暴家庭皆適用。但這判斷標準在哪?卻是難以言說。

或許所謂的判斷標準,就是長官以有沒有發生新聞案強加在基層社工身上的要求。使社工總感覺在工作上有一股無形的壓力的老大哥在監視著自己。(長官總以為只要社工多問一點就能避免悲劇發生)。

社工的本業「輔導」,不受上述限制,但近年社安網政社期待社工必需兼顧「安全」與「犯罪預防」。我只能說現有的期待已經超過社工的專業範圍。

看到這樣的案件我自己也覺得很困擾,要怎麼預測?要怎麼防止?看看衛福部又要發什麼公文增加社工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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