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huame (滑來滑去)》之銘言:
各位助人工作夥伴們 連假愉快啊~
最近壓力大到爆炸, 很想求救,但沒有辦法!
所以上來吐吐苦水吧? 年後同事選在這一兩個月裡離職了,
原本兩個人列管一個區域,
在他離開以後我一個人扛下140案。
案量仍在持續增加中... 我們的規定是: 每個月至少1-2次電訪、家訪1次。
結案指標只能是:
1. 個案入監
2. 個案死亡
3. 個案列管期滿(依規定半年~兩年)
沒辦法因為個案狀況穩定結案,
而真的有問題的個案,
就算服務兩年還是需要繼續服務。
原有的行政工作也很繁重,
現在要連離職同事的量一起擔下來。
同事沒辦法幫忙收案,
大家的案量都在60-80案之間,
原本的案量就做得很吃力了。
必須確定有人事費才能開始招聘新人,
年度計畫通過的時間大約要等到四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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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訪2次、家訪1次,其實一點也不夠。
我也很希望提供有品質的服務,
我也想要跟我的每個個案好好建立關係。
原本想著,
平均一天7案,或許咬牙就過了。
可是當個案想要談心、想要抒發壓力,
一次訪談動輒一個小時,
我們的傾聽、同理心也會耗費能量。
下班以後身體累,心更累。
室友很可憐的常常聽我吐苦水。
已經開始把個案聯絡不上當成小確幸。
卻又為此覺得非常心虛...... 覺得快垮了,難道就只能攤手嗎?
其實我下了班只想過悠閒快樂的日子, 可是現在都要下不了班了嗚嗚嗚嗚嗚...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719.
這篇文章我反覆的看了幾次,剛好最近我朋友也遇到工作壓力類似的問題。
我想說一點我的想法。
批評您督導的不是,或者您機構問題的言論已有人寫過,我總覺得在社工界更缺乏的是某種更大更廣泛的東西,尤其這似乎是社工專業培訓過程中缺乏的項目。所以我想提一些不同的觀點。
首先,為什麼當社工總是這麼委屈,總是定位自己成為犧牲者?總要為了機構、個案去犧牲自己,然後才能某種程度的彰顯自己是一個有用的社工。
還記得我前同事雖屬家暴業務,但個案疑似人格問題,同事出此下策耗盡一個下午的時間陪同就醫(小感冒)藉此建立關係,為什麼社工就是無法像警察一樣,民眾不主動報警那警察也無力,一句話乾脆的結束工作。
社工花費那麼大的心力,做了一些雜七雜八的事,就只為了展現我們對個案的用心,然後自以為這叫做「專業關係」的建立。
原PO,我想離職這件事情,有人提過,您應該也想過,但是否心裏以為這叫做半途而廢,或棄案主於不顧?其實您這麼高的案量,若要生存下去勢必需要降低服務品質,或者自主加班才能顧及品質。但是累得還是您,我想大家都知道高案量沒什麼意義,因為工作時間就是那麼多,案量大道一定程度就只是犧牲案主權益,然後把自己當作問安關懷聊聊天,什麼專業價值的東西完全無法彰顯。
所以您待在這個職位繼續耗竭下去,您會受傷,肯定的,但我看不到對案主有什麼幫助,同時管理階層的失職也可能因為您的逞強而自以為問題不大。總得來說,問題還是在您身上,您的逞強其實對大家都沒好處。
以上是我的想法,供您參考。反正我現在對於社工的耗竭也只是路過看看,反正每年都有1800位社工學生畢業,十分之三會投入社工領域。真得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搞得自己遍體麟傷。
但有些人就是要受傷了才知道要改變心態,像我。 您工作的選擇,我只是寫寫我的想法。不甘我的事。
我認為似乎在社工專業培訓過程中,缺乏分離個案的訓練,心理防衛機轉的叫做反移情,對個案沒感情,這工作大概做不久,對個案有感情,要結案又捨不得,有死亡一議題的大概又更多情緒。
但是社工的界線到底在哪?所謂界線就是責任的劃分跟釐清。這部分我們的社會局、衛福部大概也沒什麼思考社工定位。同時學校的社工概論教科書又寫得模模糊糊,好像應該包山包海,一部分也造成工作上,社工到底要做到多少才算是做完?做到多少才算是做得好?模糊不清。然後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只會吃飯拉屎,所以選擇那種消耗自己勞力心力的原始工作方式。
社工的界線到底在哪?因為沒人教,主管機關也沒表態或有興趣回應,變成這是踏入社工工作領域的人自己要去摸索跟碰撞的課題。
社工的界線,同時牽連了社工與個案的界線分離議題。自己都抓不到自己的定位,我想那也很難跟個案有切割。什麼是個案自己造成的?個案自己要承擔。什麼是社工要協助的?社工工作職掌內容。這些突然都變成每個人要自己去摸索的答案。弄不清楚就容易受傷,搞得有些大學畢業的社工妹妹很有情緒很有熱誠,弄得自己遍體麟傷,迅速耗竭而轉行。
然後,社工的定位?我們在主關機關眼中到底是誰?我想了想,什麼新管理主義,政府負責品質評鑑,委外的民間單位提升服務品質,更加有利於個案權益,這些什麼的課本內容。我自己的感覺是,社工的學校專業訓練就是在培養第一線的工作技巧,政府也只是定位社工是個承辦第一線業務的人力。
所以什麼參與政策制定、倡議,第二三線的社會工作並不在專業培訓中,總以為那些是社工行政高考合格的人的事情。換句話來說,社工無論是學校培訓或專業定位,都只侷限在第一線的工作技術。所以面對政府、面對機構,這是很陌生的領域,甚至社工學得那一套閹割過的法律課程,根本也只是為了個案福祉而已。
社工有多少的事情,被個案利益至上給蒙蔽。搞得現在社工近貧又無助。
翻開社會工作在台灣70年的勞動歷史,我們也沒有向香港社工有社運的動能,搞到能跟政府議價跟案量上限議定。我們沒有,因為我們只是把自己定位成第一線的技工,完成政府指派的案件。某種程度上,社工因為沒有業務壓力,所以也滿安逸的。
社工學校培訓的課程,畢竟我45學分體系的出來的,不是那種老牌修個150個以上社工學程學分的人,但我最近跟本科系的聊天才知道,原來就連本科系的學生都沒有社工勞動權益的課程,有的只有為了個案的公共安全、職災、勞資的課程。怎麼連這些保護自己權益的課程都是為了個案?
課本上說社工是工時長、薪資低、人員變動高的職業,這根本在合理化職場現況,但這也代表70年的勞動歷史,社工只看到個案的視角上的盲點,因為我們的課程並沒有注重工作人員自己,所以長期下來社工換得這樣糟糕的工作環境。
所以帶著一張空白的心跟熱忱,然後每個菜鳥社工都要在工作上面跌跌撞撞讓自己受傷,然後又受困在好社工與壞社工的專業自尊問題。
這根本就是失職。結構的失職,老師的失職,整府的失職,還有縱容這一切的社工的失職窩囊。
我只是覺得這個在社工職場的探索過程應該可以先被學校專業訓練過再摸索,不用搞得自己痛苦不堪。而不是一昧的傳授同理心、助人天職、熱誠、career,這些活力,好像社工救苦救難把一切都攬在自己身上。
社工只是一個職業,不是神。該結束就該結束,不是自己的事情就直接拒絕。不合理的地方就讓主管自己吃大便,誰拉的屎誰自己吃,而非搞得社工什麼事情都要被拉出來檢討。
這個工作環境,不只是主管或政府他們搞出來的,社工自己也參與其中,社工對自己負責。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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