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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中的真實


社會工作中的真實

雖然大致的方向已確定,社工對我就是一門職業,一門技術活爾爾。但有時還是會去思考不著邊際的問題。

每天撥打這麼多電話,這麼多的同理,見聞這麼多苦難的目的是什麼?

撇除勞動面的。
勞心面的在處裡什麼。社工工作處理的是什麼?

我以為,相較於法院的的發見真實的義務,發現並處理客觀真實。社工的工作相較於處理客觀真實,我們處理的是主觀真實。由個案定義出的真實狀況。

這樣似乎說得通了,Beck的憂鬱症認知架構、超乎個案能力的危機狀態、感受面同理、情緒支持......等。

但客觀與主觀經常有碰撞,當處理家庭、兩造、法院委託調查,那麼主觀面的東西就必須某程度的偏向客觀以符合需要。這是一條客觀與主觀建構的光譜,工作面偏向主觀。

實務上當法院發文委託調查時,比較常見的是寫的模寧兩可,不寫當機立斷的內容,主管機關的風向目前以保護社工與避免涉入衝突的名義,讓社工報告寫得模糊。

個案主觀真實中,又要看到什麼?

然後,在主觀真實中看到個案的真實狀態,這種個案真實並非收入、親友支持人數的外部可估量的資源,而是混雜著個案內在能量、信念、事件認知、世界觀,再綜合經濟收入、親友支持度、現有網絡資源,綜合下來之下的一種個案當事人的真實狀態。

所以有些低收獨老他是勵志的榜樣,是堅挺的模樣,同樣的有些低收獨老是悲慘無奈地獄浮世繪。這是個案真實的差別。

這就在工作中看到了一個人的狀態。

那麼看到一個人的狀態的目的是什麼?

當重新的審視與發現個案的人的處境與狀態,這時所謂的助人專業關係的教條與守則將被打破,社工與個案,就像小王子與狐狸之間的一種人與人互助的純然關係,在其中互相滋養壯大,互相增權。



1.社工工作處理的是什麼?
2.個案主觀真實中,又要看到什麼?
3.看到一個人的狀態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說這是一個階段性的層層遞進的工作模式,那要怎麼一以貫之的說明這到底是什麼,我只能暫時的先以我的感覺下個小結:On Becoming a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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