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讓我痛苦的夢境】
唯有把自己剖開一遍才能看得清楚那裏面的自己是誰。
106年10月7日晚上因為臉書的動態回顧提醒,順著看了一下被節選的動態,然後我就看到550元故事主角的她的頭貼,然後看到頭貼不太一樣(明明都設為黑名單了),我覺得不是滋味的地方是新的頭貼影響了我印相中的她。
結果,106年10月9日我就做了一個夢,夢中情境是這樣,久久不見,以為此生不會再見面的人突然碰面,背景是一團渾圓渾圓的白,就像圖畫紙的白,兩人見面點頭之交,似乎有對話卻似乎無對話的僅僅是碰面,沒有四肢與眼神的交集,我也沒有感覺,然後兩人離開了,各自走著原本走著的路,場景突然轉換到目前公司的大廳,當時她在二樓陽台處,我在一樓拿起手機傳簡訊給她「要聊聊嗎?」,我注視向二樓的她,彼此似乎對看。夢境結束。
起床,無止盡的「痛苦」襲來,完完全全的溺水在情緒海裏,只想用棉被把自己給罩著,深怕不罩著會失去什麼一樣,當這層感覺減輕,我訝異於這突然襲來的感覺,竟然如此的深,深深的向心裡刺痛著。(起床馬上紀錄)
為了區辨什麼是「夢境的場景」,什麼是「清醒之後添加的解釋」,夢中她在二樓陽台,我在一樓抬頭看她,她在兩根類似大理石石柱間的陽台,這場景像是目前公司一樓與學校學慧樓中庭的格局的疊影。這是我唯一可以辨識的。
我的處遇菜單有許多的選擇可以針對這個夢境,但無論從何處著手,我無法跳脫自己的腦袋去看穿自己的腦袋,縱使我的處遇選項很多也沒有一個真正讓我感覺到切入核心議題。
我的處遇選項只能幫助我辨認哪些不是核心議題,卻無法告訴我哪個是核心議題。所以「痛苦對我的意義?」「對痛苦的新解釋?」這兩項憂鬱症常用的處遇大方向我不適用。
「就讓感覺只是感覺本身」,我能否接受「通苦僅只是痛苦而無其他意義」這個說法呢?所以我靜靜地去看,靜靜地去感受痛苦,不做解釋,不做處遇,不做任何猜想。然後痛苦就慢慢消失了。
經過這次,我發現社工處遇的功能有其極限,創傷經驗必然痛苦,無論社工如何介入,無論用什麼處遇,「痛苦」無法轉變成「快樂」,處遇有其功能上的極限。「只是痛苦本身,就只是一種感受」當我認識到這個概念,我知道它無法傷害我,我也意識到它的功能上的極限。
墨點無多淚點多,僅此以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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