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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訴訟的過程讓人無力。心理上的

【真的?訴訟的過程讓人無力。心理上的】

顧影自憐,我還滿喜歡把玩年輕人的情感,看著他,隔著一層肉,卻好像可以自其中脫出去碰觸到對方的臉,他的心,他的思想。可惜我只能觀看自己的情緒。人真的好有趣。

有時候覺得自己把自己做小了,小到視野、思想停留在片面的歡樂,見渺小微物細察紋理,既然向外抓不著憑藉,憑著自身的輕盈向內去探索年輕人的飛揚的心。看著自己,跟自己對話,回你的小房間去,那而能教給你全部所需。

雖然思考與生活重心,我的已不在這裡,可是就是有一股力量,把我推出去的事這股力量,把我拉進來的也是這股力量,根本躺著也中槍,就是會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好像在告訴我「喂喂,我在這,別忘了我」然後猛的一拳打過來。只為求受人矚目。


人間失格有道「生而為人,我很抱歉。」生而為一顆擁有飛揚的心的人,是也頂讓人苦惱的。真受不了。

突然有一種無力感,對於費時的訴訟,費時的和解,還有無盡的消息悄悄被釋出的感覺,好像凌遲一般,為什麼不一刀劃下去,而要慢慢來呢?
噓!別急,你該享受這種快感的,被凌遲的快感。

我現在可以同理螢光幕上,母親先是控訴殺人兇手「還我兒子來」然後又說到「持續幾年的訴訟已經讓我精疲力竭」後者那句話的意思。

事情發生的當下,與報案時候,還有報案之後的每一次開庭、每一次的提供線索,雖然能看做一個連續的行為過程,但是人的心理對於那受到的傷害,無論悲傷、受傷、憤怒、無奈都必然在每一次的「協助辦案」的過程中,情緒再度的被激起,記憶再度的被提取。

讓人有種厭惡感。覺得好累好累。
我必須再次的回想那時後發生什麼狀況?必須再一次的把層精的負面情緒給提取出來。細細的想過程、手段、目的、我要的是什麼?

每一次的提取、回憶對於報案人都是一種挑戰,挑戰著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

大腦很聰明,希望可以避免焦慮,移轉了問題焦點,把當事人原先的追求「公平正義」轉化為追求「心理的舒坦」。讓人「正向思考」,也許我也有不對的地方「也許是我衣服穿的太少」「如果我的衣服穿多一點就不會有事了」「也許對方只是無處宣洩,我反而做了一件好事」。很厲害的,讓受害者檢討自己,進而去「包容」了加害者。很多事情不是被隱忍的,是避免焦慮,才不想追究的。

上述的「無力感」的現象,我認為是起因於「失能Powerless」。我必須幫助自己賦能。(社會工作的書只有這點我運用到生活中)

記得社會學概論有提到社會運動的某一要素「構框Framing」。書不在身邊,僅憑印象,指的是把單獨個人的行動納入某一框架中,讓行動變成集體的訴求。例如:白受恐怖受難者家屬,追求的不單是政府的賠償,在「構框Framing」中,他們追求的是人權的落實、正義的追求、歷史的真相……單獨一小群人的行為,因為構框而有了集體性的意義,他們不是在為了自己的福祉謀福,他們是為了全體國民在謀福,且是原本就應如此的,自然而然的權利。

在「構框Framing」的架構下,從根本上自己的認知著手,對於行為的詮釋:對於自己的行為目的、行為手段、對於自己,做一個通盤性的詮釋。自己給自己的行為詮釋。

製造信念:「法律做為一種教育的手段,做為一種教育底層學生,不得不使用的最後的手段,是必須的,是必要的,以法律來教育對方什麼行為應為、可為,什麼行為不應為、不可為。是在正確不過的,做為教育的手段,是學生應該被教導的最後的方法。固然我追求的不是個人的福祉,而是社會的福祉。」

對自己賦能,當意識到(或許是自我催眠、自我暗示)我的行為是與社會大眾一塊兒的時候,我就充滿了能量。充滿了挑戰與不畏風雨的能量。

如果說僅只是這今天這等小事情就讓我有無力感,那實在難以想像被強暴的女性她的厭惡感有多大!當女性受到強暴後,同樣的也必須面對每一次的訴訟、每一次的協助辦案,把自己受暴的經驗一次次提取出來、再一次的回憶,細數情節。而且還要面對犯人的精液殘流在自己體內的厭惡感、罪惡感。三年五年的訴訟時間,對於女性是種煎熬,對於一個人的心理也不健康。

女性主義經典一書,內文「強暴做為一種社會性的謀殺」有道強暴者在施暴的過程中會說「誰叫妳要穿這麼少」「這不就是你渴望的嗎?」「你一直勾引我來上你,是你很渴望的吧」,過程中女性為了自保只能說「是」。

在強暴結束後,面對暴案與偵察的疲倦與回憶起厭惡的感覺,對於人的自我認同是有影響的,她必須在認同犯人「我是一個淫蕩的女人」與認同自己「我不喜歡被這樣對待」之間來回的擺盪。

尤其當自己已經精疲力竭(失能),充滿無力感的時候,追求「公平正義」不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避免再次感到負面情緒」因此選擇息事寧人,有甚者直接認同強暴者的話。或者反而怪罪自己「其實我也很渴望被強暴的那種刺激的性愛」「我的衣服應該多穿一點」「是我放棄掙扎的」。

結論:我想這是失能的結果。
對於無力感、焦慮,我想我應該快愛上她們了,我Enjoy在痛苦中。

題外話:
最近國立大學的弱勢學生比例過低的問題,我覺得自己處於尷尬地位,原本我也是認同弱勢學生是因為被剝奪資源,才會有今天的樣子。我原本支持這一塊,直到我來到南華學校讀了幾年書,我對於所謂的弱勢,竟也產生一股厭惡感,尤其當之前莫名其妙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可是我又不願意在站到既得利益者的地位,可是對於弱勢我也不再有那麼多的同情(同理,這個詞太高尚)。


我想應該讓自己有更多的討論空間,既然無法選邊站,那就討論吧,思考更深,只希望自己不要變成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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