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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移中的心衛社工



社工出現在衛生單位,上一次是94年時,現在則是107年與108年開始出現(各縣市起步時間不一)。衛政的社工稱為心衛社工。

起步中的新領域一定會跟原本既有的單位角力與討論,在經歷能動性與變化性的推移之後,最後才協調成一個大概一致的心衛社工樣貌。


現在,還在心衛社工在起步階段。

所謂的推移,這涉及到衛生局()與衛生所()的兩股力量,約聘的單位是局,但下放社工駐點的單位是所,而衛生所有其日常既定的業務,包含上午門診,衍生的值班、掛號、跟診事項,然後還有特定情況下如屈公病的噴消工作。

衛生所既駐點在新北市個個行政區,其定位是社區機構,也是作為承接局內業務推廣、所屬區域業務、在地居民互動的地方。所的管理者其經營與自治,這與局的期望,其原本的契約業務有時會不一致,形成某種灰色地帶。

那麼在衛生所的社工,因為在所,理所當然變成所運作的人力,社工具有兩個面向,大抵是上午參與所的門診運作,下午執行局的契約業務。

在這局與所的過程中,灰色地帶的角力到討論到協同,除非請社工督導介入,否則變成是社工個人之間自行處理的工作外的事項。

所以有些單位衛企師被派去做噴消(社工目前還沒聽到)

這局與所的角力,在起步階段的現在,我一直認為這代表工作的保護因子不足,但激勵因子(各所的獎勵金)尚存,同時心衛社工專業性的高門檻,再加上所的門診業務,容易讓社工的定位產生懷疑,這都不利社工久待該領域。

沒有前輩的資料參考、要參與所的營運、沒有固定的會談架構、個案類型多元、專業門檻高。有一種回到軍隊社工的感覺。

我一直在因應這樣新領域的工作方式。

我認為心衛社工這是一個探索階段中的職業。這也反應著社工發展的特色,我們社工一直在政策與專家中被安排進法定名額內,從醫院到基金會,都要有社工,隨著業務量增加社工需求的名額數也增加,導致社工現在根本不會失業。

在發展中也有些路走不通,例如:曾有聽聞要在警政內放入社工人力。也有些路被廢棄,例如:921之後的地方營運的社福社區機構。

我身處社工發展的新起點中。很多課本上沒有的問題,都要自己去爭取,然後在局與所之間創造一塊社工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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