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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安網計畫對於社工現有待遇的影響

 
社安網計畫對於社工現有待遇的影響


社安網,對外回應社會問題;對內則是建置了數個大型的公部門社工職缺。將(廣義)社工的待遇提升,並將升遷管道建制化,我認為「人力待遇」就是社安網計畫的一大重點。

職缺增加、大量開缺。

擴大既有的家暴中心職缺,另建置社福中心、心衛中心。因應法律修訂增加家庭教育中心、學校輔導室、少輔會的社工人力......等。

薪資透明化、升遷管道建置化。

回應衛生局自殺防治人員、毒品防制人員過往沒有升遷空間,永遠基層,僵化的升遷天花板導致人員流動率高的問題?現在增加主管職缺、將核定為「資深人員」的人加薪。

回應社會局社工因為業務難、薪水低、工時長,惡性循環下的勞動環境導致人員流動率高的問題,致使專業知識無法傳承,案件介入斷斷續續無法連貫(社工工作到一半就離職,接手的人也待不久)?增加危險加給、將核定為「資深社工」的人加薪、明定起薪34916元,晉升的薪點階梯化、薪水詳列在計畫中。個別的社工得以自己判斷在公部門的表現,藉此預測未來薪水變動,安逸感增加。

中央佈達、全國性社會政策。

社安網基於是全國性的政策,中央挹注費用70%,地方政府負擔30%。對於職場,開缺了巨量的社工職缺;對於學界,在無數社工專業領域中,政府明示了家庭暴力、精神疾病、脆弱性家庭,是政府重視的領域,這是現在與未來的顯學。


原本社工就是一門沒什麼人要做,轉行的轉行,走人的走人,累得像條狗的職業,導致()職缺多,經常徵人。對社工來說找工作不難,找適合自己領域與待遇佳的工作難,所謂人力流動高,這只是反應勞動市場中的跳槽文化。例如:社工新人32000元,依年資每年加薪500元,幹16年才有40000元,所以跳槽新單位34000元,再跳槽38000元,這樣薪水提升的才快。

對外,社工培訓的高門檻45學分、需要上百個免錢實習時數,形成抑制外人進入的高牆;對內,社工惡性循環的勞動環境,還有回捐,又把人推離這份工作。永遠缺人,導致社工可以月初離職,月底馬上找到新社福工作,這樣的職場環境。

社安網使社工缺額更加增大,雖然社工的勞動環境的改善尚無顯著變化,但這項政策形成公部門V.S.民間社福單位的搶人大戰,而且公部門待遇明顯較佳,民間單位沒什麼議價能力,致使民間單位徵人更加不易,甚至現有在職人力也跳槽公部門。

這為公部門注入熟手、資深社工......等即戰力。變相得也使得民間單位變成社工新人培訓基地(新手村),公部門變成強勢且社工主要的聚集地。

民間單位的招募將更加困難,創意方案、機構價值是否得以繼續?人力的大量流失,單位內的青黃不接、專業知識傳承的斷裂、介入層面的不連續。現在正面臨多方面的挑戰。


本文慶祝社工加薪,我感謝我自己。

酒店小姐眼中的親子天堂

 

酒店小姐眼中的親子天堂

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而且是二個小姐在不同的情境下講出類似的話。

酒店小姐的生命有個樣板劇本:因為家境貧窮或家暴,小小年紀便離家逃家,逃入另一個男人的世界裏試圖建立某種安全感,或新家。往往這樣的男人亦非善類,經紀人.馬夫.8+9.毒蟲,很快的便懷孕生下小孩。之後感情不睦離婚分手,從此單親自己養小孩。

這樣一類的女人有時選擇犧牲自己(性工作)成就孩子物質上的完美,幾乎到予取予求的地步。很多時候社工介入必須討論親子界線與管教。

她們說,希望有一天能夠帶著自己的小孩一起去東京迪士尼,一起玩一整天,當小孩子牽著自己的手,小孩開心時,自己也就真正的勝任了媽媽這個身分。

我覺得有時在她們有限的文化資本中,天堂的樣子或許就是一種隔絕現在,脫離台灣的遙遠的雲上的存在,又是仙境與活潑的氣氛的天上國,那裡是天堂的樂園。

像我這類的人

 

像我這類的人

生活穩定,工作平平,所以去想自己跟整個社會之間的關係。我漸漸發現自己以一個非常被動的姿態,自己維持跟這個社會呈現兩條平行線。

我可以直指這是求學經驗造成的結果,畢竟自己處於一個後段的大學畢業,在求學時自然而然的被排除在主流與強勢的名校之外,也不認為需要發表任何意見,以學校之間的權力序列來看,最底層的我,是沒有資格發言的,也不重要的,因為公領域太難太艱深,不是我這種人可以了解的。

「你先處理找工作養活自己的問題吧」我只要一路以工作為導向,養活我自己就好,社會問題是那群名校菁英專屬的權力。

學習是如此,生活也漫漫著讓我覺得因為自己是底層,所以也不見容於這塊土地,例如:嘉義。赤裸裸的不隱藏的別人直指我是不好的。

反正像我這樣的人,也只在社會邊緣的載浮載沉,差別只是我有吃飽,更底層的人吃不飽,僅此而已。那麼我的生活穩定了,我的工作穩定了,既然長期被排除在社會之外,就習慣以消極與視而不見的態度跟這社會永遠的保持距離。

喏,這些是你們的事情了,我現在只管吃吃喝喝過過生活,消費成就自己所需,不需要跟土地有所連結,因為曾經的你並不歡迎我,斷開了情感,再次回到嘉義我仍只是遊客。

只有書本是我的歸屬,只有書裡的台灣史是我這樣的人可以去了解的,現實社會的事那是菁英去處理的。所以我選擇安放自己成為超大型機構(公部門)中的無聲的小齒輪。這樣的保護色,也是被期許的,也是我長年習慣的姿態。因為我不能也不應該說話。

有時候看社會新聞,看到台清交的學生自殺或自毀前程,心裡總有一種快感「看吧你也變得跟我一樣」「你的菁英光環消失了」。看到屏東殺人案,心裡總覺得無法產生聯繫感「那是你們的台灣」「我的台灣只在書裏面」。看到台北城之外的縣市發展狀況「總覺得那不是我生活棲息處」「沒有感覺」。

原來我成了自己與土地與社會的異鄉人。隱身在社會的隙縫中,過著自己的生活過著舒服的生活。

社工實務的微小權力

 

社工實務的微小權力

最近工作瀰漫一種無力感,案量爆炸,案件爆炸,尤其裡面夾雜福利依賴的案件。

越來越多PSY案、刁民、社福逛街的非典型案件,例如:
(1)長期依賴父母提供生活費,父母不願供養她,她便以受到精神暴力為由進案,讓自己取得被害人身分謀取補助;
(2)遊民男女朋友的案件,把隨便的小打小鬧當作受到家暴,一進案之後開始頻繁跟社工要物資;
(3)關係不睦的夫妻,衝突之後,太太想找個地方冷靜,不想自己花錢住旅館,透過庇護當作住旅館,反覆庇護;
(4)不願外出工作,自己挑起家暴衝突,先一步去醫院驗傷,之後提告保護令,就為了申請特殊境遇家條補助;

太多了,太消磨了。

行政端(警察)的浮濫通報機制,再加上公部門(主管)的龜縮心態,正好加強了非典型個案的進案量,因為公部門「不敢拒絕」「不敢確定自己的立場」。尤其當個案有特殊背景,認識媒體、記者身分、愛打1999陳情,更是謹慎周旋。周旋的代價就是擠壓社工更多工作時間。

整個漏斗狀的通報機制,就像在抓交替,在抓誰來替這個個案的需求與任性去扛責任,誰是她的主責社工?真的是很公部門會有的產物。

轉嫁給基層社工就是爆炸:
(1)因為衛生局動作太慢,失智症長照衛教我也做。
(2)因為心衛社工人力浮動,精神疾病加害人強制就醫我也做。
(3)因為取得被害人身分,福利依賴的案件我也做。

讓我深感致命一擊的是「個案陳情社工,要檢討的是社工」的指令。讓我對於社工的工作與信念整組崩壞,重新定義了社工是一門如同課服一樣的服務業。

以前覺得這樣的指令或許是透過個案這個鏡子反映社工自己的不足,是可以深化社工專業,但漸漸我越來越覺得只是基於公部門長官自己的方便。

這項指令讓社工的「教育功能」「挑戰」蕩然無存,我其實不知道要再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1)拒絕服務老人案,拒訪,若家訪很可能被陳情。
(2)精障相對人,身障被害人拒訪,擔心刺激加害人的情緒。
(3)精神被害人到處陳情索討物資,我是精障,我不能工作,政府就是要養我。
(4)不識字的高齡老人,加害人就是自己的獨子,倆人同住,獨子警告社工再聯絡就陳情。

我不能衝了,我不能挑戰對方信念了,當我像以前在外面燃燒自己跑案件一天工作12小時,我突然覺得墊背的那層依靠不見了,只有背後是滿佈荊棘的刺,與無數的A4紙堆疊的作業。只剩下我自己一個人。

失聯個案,分為不同天,早、中午、下午、晚上,四個時段聯絡,若沒人接聽就可以結案。當然社工也可以不只是打4通電話,而是打12通電話,確認真的沒接聽再結案。

精神疾病子女,社工可以向父母衛教精神疾病病程、藥物類型、照顧感受與照顧者被限縮的生活圈......等,也可以只是轉介把案件丟給別人去做,把問題全部丟給衛生局,反正原本就是它們的業務。

社工工作裡面藏著貓膩,可以順勢表面處理,鴨子划水;也可以下潛海底,深入冰山。喏,我知道為什麼有些公職社工心死的原因了。

家暴加害人犯罪預測的盲區

家暴加害人犯罪預測的盲區

我查閱了今天新聞案蕭姓上兵的臉書,我想找加害人犯罪動機與危險因子。除了臉書指控太太外遇,其他都是個人生活與小孩互動的貼文。

撇除掉指控外遇的文章,他就只是一個25Y,有兩個小孩,工作穩定,已婚的普通男人。沒有任何加害人的蛛絲馬跡,更像是大眾所謂的人生勝利組(剛畢業的警察也沒這麼快就成家立業)。

這讓我覺得很困擾,如果事前沒辦法預測。那麼回顧我平常的工作在做什麼?

我跟被害人工作
了解已經發生的暴力

依據專業做分類:暴力嚴重度、暴力手法。
依據雙方的互動與加害人的身心:評估衝突議題、再發生可能性。

說個心底話,站在上帝視角去看,如果說「懷疑太太外遇」,這是很多婚暴案或失智症案件會有的狀況,但實在太難連結到「殺子自殺」的最終結果。但不可能每個案件都以可能會殺人的高規格來處理。一定被民眾陳情到爆炸。

換句話說,社工根本沒辦法預測「嚴重家暴案件」「殺子自殺」。加害人並非像理論假設:充滿恨意、外顯於外、有多筆犯罪紀錄、毒品、債務、工作不穩,因為一個偶發的壓力事件突破閾值發生悲劇。

近年的無差別殺人案與這種偶發的嚴重暴力案,根本就打臉了理論假設。

如果一個普通家庭(沒有家暴與衝突)不小心掉到家暴社工眼前,我可能找不到任何危險因子,但我也可以輕易地把普通家庭妖魔化成家暴家庭,要找到任何危險因子的蛛絲馬跡是容易的。我的會談架構與評估,無論是否為普通家庭或家暴家庭皆適用。但這判斷標準在哪?卻是難以言說。

或許所謂的判斷標準,就是長官以有沒有發生新聞案強加在基層社工身上的要求。使社工總感覺在工作上有一股無形的壓力的老大哥在監視著自己。(長官總以為只要社工多問一點就能避免悲劇發生)。

社工的本業「輔導」,不受上述限制,但近年社安網政社期待社工必需兼顧「安全」與「犯罪預防」。我只能說現有的期待已經超過社工的專業範圍。

看到這樣的案件我自己也覺得很困擾,要怎麼預測?要怎麼防止?看看衛福部又要發什麼公文增加社工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