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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晤談經驗之五


每次晤談總讓我有不小的驚訝
明明個案都小我個一兩歲,怎麼一副見過各種大風大浪的老江湖味,有人用網路交友軟體遇見人妻,育有二子,竟然彼此相愛結為地下戀情什麼事情都做過,最後想要浮上檯面這段戀情就此告吹。


聽到都覺得magic(這是一個魔術的概念)。我不想談個案,只是想到原來社會上真的有一些女性,到了適婚年齡(每位家長的認定不同)迫於親友壓力,看身旁的女性朋友一位位結婚有的還生小孩了,自己再不[推銷]出去錯過關鍵時間就嫁不掉了......之類的概念。

和一位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為了維持婚姻與互動生下小孩,結果到了三十歲初雙方就對這段婚姻冷感,為了維持婚姻,有了孩子,為了孩子,僵持在沒有互動的婚姻底。離婚?各自的父母不許,對個30歲的人來說也不那麼光彩。變成只能同床異夢各自經營自己的生活與關係。

女方藉由網路結識了小男友(弟弟)。換句話說這位弟弟根本是這段關係中的小三.......(這是一個倫理兩難的概念)
故事到這。對於家庭的發展,我目前僅知道(我的書讀的是太少)蘿狄斯家庭生活發展理論與團體關係發展,只是這樣的理論,他們所謂的發展是線性的,男女朋友-結婚為夫妻-育子為父母-育孫為阿公阿嬤。我想家庭關係的發展不只是線性的,應還有[循環性]的,以家庭能量流動為觀點,家人的離家視為能量的減少,家人的增加與回家視為能量的增加。

例如:一個小家庭育有二子,小孩成年後各自離家成家,家庭能量減少,待過年子孫都回到家,這個家庭的能量最為豐沛,若能長期住一起這個家庭是會有朝氣的。若僅剩下一人獨居(獨居老人)這個家庭的能量宛如死水,此時送餐服務和鄰居互動成為一種補充家庭能量的手段,所以我們才要關心獨居老人,除了安全考量也促進他們與人群互動有基礎的社交,避免退化與孤僻。(我會這樣解釋)

回到故事。我會這麼看:
既然這段婚姻關係的情感已經如此淡薄,夫妻惟一掛念的僅剩小孩,因家庭能量過低促使夫妻各自基於社交與情感需求,必須在家庭外另與他人互動補充能量。正巧女方遇見個案(身強體壯的年輕男性),情感上共度熱戀/親密再次重溫年輕的時光(抓住青春的尾巴?)。現實上女方離不了婚,個案不被允許破壞他人婚姻,就此成為一段地下的禁忌之戀。


人不甘於當下的狀態,想要讓感情浮上檯面,碰到人倫禁忌,立即轉彎,感情遂告吹對關係中的所有人造成痛苦。我對你仍有愛意,我對自己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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