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人士鄭南榕先生
(wiki,鄭南榕)1987年4月,在臺北市金華國中演講,公開主張臺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
1988年12月10日,在所發行的自由時代週刊上刊出臺灣旅日學者許世楷所撰寫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和妨害自由等罪。
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簽發「涉嫌叛亂」的傳票。
其開始在所辦的雜誌社裡展開71天的自囚行動,拒絕出庭應訊。1989年4月7日於警察攻堅雜誌社引火自焚。
(wiki,鄭南榕)1987年4月,在臺北市金華國中演講,公開主張臺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
1988年12月10日,在所發行的自由時代週刊上刊出臺灣旅日學者許世楷所撰寫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和妨害自由等罪。
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簽發「涉嫌叛亂」的傳票。
其開始在所辦的雜誌社裡展開71天的自囚行動,拒絕出庭應訊。1989年4月7日於警察攻堅雜誌社引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