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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的道德問題

不是很認真的把這部電影看完,對於某段情節印象特別深:

  小兒科醫生伊曼紐與律師伴侶菲利浦,礙於性別緣故無法產生小孩,可是伊曼紐仍然渴望能在同性戀的關係下擁有小孩,原本想要領養小孩來做為照顧的對象,但是社會局無法給同性戀者領養的資格,又菲利浦並沒有意願在兩人的關係中有養育孩子的責任。迫於現實考量,伊曼紐想到代理孕母的方式來擁有孩子,一開始則明確的向芬娜表示希望她能做為代理孕母,並且分析如此一來能得到法國當地的公民資格,芬娜則拿起水杯向他潑水以表示自己的憤怒

讓我來做個主觀的分析,雖然標題訂的很嚴肅搞得好像是什麼正經八百的論文什麼的
,但是基於簡單為原則,複雜為例外的態度,想到什麼就寫些什麼。
(其實是沒啥能力做深度分析)





  討論代理孕母的道德問題。

  從芬娜(女性)的角度來看,當被告知成為代理孕母後能得到的好處,例如:營養補貼、公民資格。彷彿自己是以租借子宮的方式來獲得利益,這可以類比為以性為業的妓女。一個需要以身體器官來獲得利益的人,無論當前的利益有多大、與伊曼紐的關係是多麼的理性,把的身體視為獲取資源的手段的角度來看芬娜對於自己身為女性的尊嚴將會不復存。正是如此的感覺使她感到憤怒,感到被其他人視為一個生產孩子的工具。

  從伊曼紐的角度來看,整件事情其實很單純,以某人的子宮為工具來生小孩,其中男女兩人的關係並沒有如妓女有金錢交易觀念,他出於禮貌、貼心補貼別人生活津貼以做為感謝,並且對方還能因此得到公民資格,實則是一個互蒙其利的關係
  兩個人的問題出在代溝,因價值觀的迴異造成對於代理孕母的兩種不同解釋。
  如果今天芬娜不把自己成為代理孕母一事類比為妓女,不把子宮視為工具,那麼道德的問題是否就得到解決?
  
   子宮是女性的生殖器官不能夠被交易,如果被交易則違反道德將被視為有如妓女身分的人。影片中並沒有金錢交易的片段芬娜並不會因為租界子宮而得到金錢(指因租界子宮,得到工資)也不能以此為業。但是,就算沒有消費者與服務者的金錢關係在其中,仍然有道德上的疑慮,因為子宮在租借的過程中被視為工具,人是不能夠成為工具的對象,猶其是人的器官,人的價值就在於被視為一個單一的、獨立的、無法被取代的主體,由此而生人的尊嚴。無論基於什麼樣的目的把人視為工具,就算其中的關係再單純不過,也很難被人接受,因為違反人生而為人的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