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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內我應該不會離職

 

我有時候看著人員的頻繁流動,就在想自己何以可以做這份工作這麼久?一下就快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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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核心的原因,還是目前沒有目標,該買的東西都差不多了,已經沒有剛畢業手頭上突然有大筆收入的驚訝感。因為也不知道要做些什麼其他的事,只好繼續做這份工作。這大底把現在的狀態說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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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上一份工作的經驗,看到工作的業務會有惡性循環,例如:積欠紀錄,影響處遇,在積欠更多紀錄,陷入越來越忙忙著彌補昨天的洞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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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工作上時時注意讓自己保持年輕的心,我下班了都還在想案件的事。書讀得廣的好處就是視角頻繁切換,衝突功能論,衝突論,功能論,司法觀點,保護令裁判基準......怎麼跟個案討論。至少讓自己不是僵化的,在一定程度下保持工作自由度與職權判斷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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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自己永遠處在有餘韻的狀態,不要長期處在高壓力狀態,這樣臨時來個性剝削案件,或oncall就很容易讓自己瘋掉。所以手上維持在25案以內。讓紀錄,行政,能夠在一個進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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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這份工作特別注重保養自己,避免陷入負面循環,除此之外我還沒想到其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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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看新人來來去去,自己也會盲然,諾我怎麼在這裡。

Re: [新聞] 內湖養護中心因是未立案機構 北市府坦言:未再複查

 

Re: [新聞] 內湖養護中心因是未立案機構 北市府坦言:未再複查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3個月

 

 

※ 引述《EggAcme (Egg)》之銘言: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游念育

3.完整新聞標題:內湖養護中心因是未立案機構 北市府坦言:未再複查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內湖區非法老人安養中心在22日下午發生火警,釀成3死的悲劇,國民黨議員游淑慧也爆料,當地里長曾兩度撥打1999檢舉,卻無下文,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經了解,去年92日曾接獲里長通報,詢問該安養中心是否為立案機構,同年917日也派員前往查訪,發現是民宅,敲門無人回應,因無違法事證和急迫危害情形,後續也沒通報。台北市政府23日下午針對內湖未立案非法安養中心的火警案召開記者會說明,蔡炳坤指出,經了解該非法安養中心曾在2015914日在內湖區成功路設立「展欣老人長期照護中心」,當時的負責人為林金榮,2017年又更名為「佑呈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負責人變更為林的妻子丁臻珠,核准床數為19床。

蔡炳坤表示,2019225日丁珍珠曾向衛生局申請設立「愛銀髮長照社團法人」,但在2019819日卻又申請歇業,當時有13床、收住13人,丁在申請歇業後有提出住民相關安置計畫,有4人轉介到合法安養機構,其餘9人則由家屬帶回。

另外,針對議員爆料當地里長曾向1999通報該機構為未立案機構,北市府也政局20199月里長曾兩度撥電話到1999,曾在2019917日也派員到現場查訪,但員警到場敲門未有回應,加上沒有違法事證,因此沒有相關通報結案。

台北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社會局已啟動「一案一社工」關懷,協助後續喪葬事宜,未來對於無照養護中心、機構,將有更精進的作為,把社會局、衛生局加上民政系統和透過里長會更更清楚,做全面性的清查保障長者的安全。

衛生局簡任技正王素琴坦言,該安養所沒有立案,所以沒有再做複查,黃珊珊說,沒有立案就沒有數字,違規的人不會告訴大家違規,但黃也不諱言北市房價貴、設置規範嚴格,的確小型機構退場有1200家,可能移轉到其他縣市,至於黑數有多少,只能說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23003913-260402?chdtv

6.備註:

 

心情不好一起來抱怨

 

先說不意外哈哈哈哈,我自己當社工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問題到我手上會爆炸。

 

基層難兄難弟:派出所警察、社會局社工、衛生所護理師。

 

大家都有無奈,新聞的案件不常見但我心裡知道總有一天會發生在自己的生活,反正民眾、媒體、長官就是訂一大堆規定、丟一大堆任務來基層,但基層的無奈就是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我被告了,到時候又是檢討我沒有依法行政。媒體也只會形塑我是個急功近利的公務員,長官也把我當作棄子。

 

精障者在他自己家發瘋,鄰居覺得很吵,就算100個鄰居都覺得吵,法律沒有賦予我破門的權力。

 

精障者又懷孕挺著大肚子到處發瘋,精神科醫生說懷孕他無法用藥,我就算把她強制送醫也是被打槍。

 

熱心家人報案說自己親人間有家暴,報完之後搞消失不接電話,被害人不覺得需要我處理也不理人,搞得我一個月家訪兩次未果。我又無法破門進去。但她出事還是要我扛。

 

我又想到之前一個新聞,兒虐案件,父母拒訪,社工知道有危險搞得一個月家訪10次,到最後孩子還是被打死。鄉民還是檢討社工不積極。(工作上通常一個月一次家訪)最後該民社工對這個工作失望直接離職,也許從此轉行。

 

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會被犧牲。

 

護理之家、身障家園、日間病房大家當它嫌惡設施不要蓋在自家旁,很好啊,反正要用的時候就是沒機構,等你變成家屬你就自己通勤去探視你親人。

 

教養院蓋在偏僻的地方,要便宜大面積土地、要募款要物資、還要便宜教保員,但是在你生出身障兒前,你永遠反對政府把錢移給教養院。很好啊,你只要生出一個中重度自閉症、智能不足的兒童就知道那種無奈,北部教養院每一間都排到80名以上。換句話說沒等個20年輪不到。

 

大家一起惡性循環啊。

 

護理之家被大家嫌棄東嫌棄西,要護理師做牛做馬,又說每月3萬很貴。你行你自己來。反正就是有人有需求又沒錢才會讓黑牌機構可以生存。

 

你我每個人心裡都有個慣老闆。社福是一塊吃剩的菜渣,因為我們永遠覺得那是社會弱勢的那一丁點人在使用的東西,所以大家不重視。

 

現在步入老年社會,大家才開始擔心自己家裡會垮。很好啊,台灣長期歧視社福的風氣大家現在一起來一次付清。

 

我當社工我自己就直說:機構難找、財源難找、品質難找。找機構本身就是一個大工程,你以為你馬上中風馬上有機構嗎?我們這塊社福已經被搞得亂七八糟。

 

一案一社工、強制開案(最少服務一個月)、老人兒童身障強制面訪。

 

很好啊,怎麼基層社工、警察、護理師永遠補不滿?這要消耗多少人力?人越少越忙,越忙人就越少,惡性循環阿。

 

隨著貧富差距加大、家庭成員減少,你我大家都在步入一個越來越容易垮掉的家。反正家人中風,照顧人力?錢?就夠你受的。

Re: [問卦] 槍擊館長的兇手:反正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Re: [問卦] 槍擊館長的兇手:反正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個月

 

※ 引述《ss8901234 (絕命六龜葡萄)》之銘言:

館長剛剛的直播

館聽他律師說

那個槍擊館長的兇手

筆錄直接嗆反正他三十幾歲就出來了

有沒有兇手超級囂張的八卦

 

睡前回ㄧ篇。

 

我社政的人,對矯正體系沒什麼研究,就不多談入監服刑有沒有效......

 

對於「入監服刑反正他三十幾歲就出來了」這句話有意見。

 

首先:犯罪人的普遍樣貌就是「想的不多」「看的不夠遠」,也就是vision不足,這源於學歷不高、人際互動經驗低、父母不給力,總而言之就是缺乏「老師」「貴人」「師傅」的人在旁邊幫著他走入正軌,做出對的決定。

 

犯罪行為的發生,普遍樣貌:臨時起意,缺乏縝密規劃、容易形成連鎖犯罪(打人之後順別搶錢、順便在對方汽車敲幾下、臨走前恐嚇嗆聲一下,莫名其妙就四條罪)。

 

尤其在台灣監視器遍佈的地方,要逃更是不可能。

 

通常人的發展有一個通性:1830正好是剛畢業出社會學習一技之長的年紀,工作上需要「前輩」「師傅」傳授技術。這時候也是進入職場磨練個性習慣的重要時期。

 

2838有了一定的專業,事業有點起色正是人生輝煌的時候,自己也算是個「小師傅」會一點東西。看接下來要跨領域還是創業都可以。

 

然後一路賺錢存錢一直下去。基本上生活不會太難過下去。

 

有了專業,賺錢存錢之後,自己的人力價值提升,像現在3040了要他回去當個黃毛頭跟著什麼老大,沒勞健保、沒有見紅就休、還要常常待命、還要又煙又酒跟著其他人學習社會事。老實說沒人想再經歷這些。

 

一個人2035人生空白,我覺得很可怕,30多歲出社會,當學徒還沒人要,當犯罪人的通常越做越雜,偶爾衝ㄧ點,早就搞到妻離子散,搞不好父母也放棄避之唯恐不及,也遇過出獄後沒人要聯絡的,直接變遊民。

 

總之,做黑道這條路大部分都是做短期,而且通常都是年輕人才有本錢出來混一陣子。

 

黑道也是個臨時工的行業,身邊的黃毛小弟都是年輕人,人來來去去的,還有畸形工時與超高工作風險,這只能是1625青春期少年人才有本錢去做。

 

這犯罪人30多歲出監,如果有人靠大概就是先當媽寶給家人養,然後看是清潔工還是臨時工先撐著。沒人靠就是去社會局領物資,然後看是重操舊業還是去工地蹲。

 

反正隨著年紀的增長這輩子要翻身會越來越困難,也許他這輩子也沒機會體驗上班前滑手機抱怨、下班後上館子吃飯、慶祝父親節之類的正常人的活動。

 

最終就是在社會底層跟貧窮邊緣載浮載沉,過著有時沒溫飽的生活、靠基本的社會保險撐著,沒有任何退休規劃,喝酒舒壓的人生。

 

我認為他犧牲的是「自己的發展性」換一個長期的貧窮人生。

 

 

 

我以前訪談過在混的青少年,以前就是跟別人圍事、討債,反正基本組合前面有幾個比較衝動的、旁邊就是讚聲的,動動嘴巴有達成目標之後,晚上衝山、兄弟聊天,老大請吃飯,有時候一個星期就這樣過。年輕時兄弟聊天很有趣,有酒有煙就像大人,也有毒助興。

 

然後就有選擇,看是要賺錢賣毒還是繼續跟著老大做......不過,「做久了就是進去關」所以最後他回去工地學技術。

Re: [新聞] 人倫悲劇!母拿菜刀砍死32歲女兒 父開門

 

Re: [新聞] 人倫悲劇!母拿菜刀砍死32歲女兒 父開門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個月

 

我是社會局約聘菜逼八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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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台南最近這兩則滿難過的,1023日病人殺親屬;1025日母親殺病人。同樣都是思覺失調症的病人,只是病人與照顧者兩者的角色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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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日下班騎機車途中,就覺得自己滿多情緒的,有點想流淚。以為這樣的感覺,只要繼續在忙碌的工作中就會遺忘,剛好後面這則新聞又再次撞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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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案件,在我們第一線的家暴社工裡面是很常見的案例,只是我的運氣比較好,人還沒死而已。我之前跟同事也聊過這些社會新聞,大家知道社工跟社會安全網有它的極限,我當社工就是盡心盡力然後佛度有緣人,只企盼自己能夠帶來稍稍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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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有很多無奈,社工的工作有很多挫敗,我自己希望能在網路上留下多一點資料,讓身邊有相關問題的病人與親友可以在有需要的時候多一點參考,少一點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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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社工會去看,三角關係:病人、主要照顧者、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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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工作最常遇到的就是失智症、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的病人,今天就單純寫思覺失調症。這個疾病用我以前督導的話就是「很多人的人生因為精神疾病搞得一團亂」。.

因為社工也有受過精神疾病症狀判斷的相關訓練,所以有個初步概念,病人會有:

1.正性症狀:大家都不會有,只有病人才有的症狀,例如:幻覺(幻聽)、妄想、意念飛越、解構的語言(說話與書寫的語法亂七八糟)

2.負性症狀:大家都可能有,但病人特別嚴重,例如:人際行為退縮、怪異的舉動、情境辨識能力不佳(無法判斷當下場合應該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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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發病長的病人很可能最後呈現慢性化的狀態,例如:自發病後失業在家20多年,無法外出謀職,或者謀職後工作都做不到3個月,往往由父母來照顧,但病人作息日夜顛倒,又常常懷疑父母對待不佳,父母大小心,手足不公平,所以常常與父母爭執。一下認為家具裡面有妖精,所以半夜時候拿棍子把家裡亂打亂砸。一下認為自己是佛祖小孩,父母跟外人結盟要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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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病識感與服藥遵從性,還有對醫療單位態度開放,也是社工被期待要做的。精神科藥物的治療主要處理正性症狀,培養家屬對於精神醫療持開放態度且配合醫囑也是社工會處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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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會這樣讓家屬理解「精神疾病跟我們一般的感冒與肺結核是很不同的,它很難找到病灶,不是說藥到病除,而精神科藥物之所以要服用這麼久,這是因為藥物的特色是會在體內殘留,當體內累積一定濃度的藥物之後,正性症狀才會被壓下去,你才有機會跟他聊一聊,或讓他穩定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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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服藥的重要性。「所以服藥是很重要的,你會看到他剛吃藥沒幾天,可能說手腳無力、無法勃起、整個人呆滯、有點失神,這是因為醫生剛開始先開立藥物讓病人的情緒放鬆,你才有機會好好休息,然後要帶他回診,這樣一來一往醫生才知道該如何調整劑量。千萬不要自己當醫生挑藥吃或自行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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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有時也會自責自己哪裡做得不對,為什麼生出這樣的孩子,所以像這樣的大哉問也會遇到,我也要回答。精神疾病的發病原因,我以前學的主流見解是雙因子理論:

1.生理因子:生理發病的閥值。

2.環境因子:環境的壓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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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病人可能就向大眾認知的,某個時間點一連串的挫折,性侵,毒品,感情的傷痕發病。有些人則是完全不知道什麼原因所以發病。可能家族病史,很可能根本沒有任何預兆,等被醫生診斷時才知道已經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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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會這樣看,每個人的發病與壓力耐受程度有先天的差異,在某個時間點環境與時空的搭配下,超過這個耐受閥值,就發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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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家屬說,也安慰家屬。「現在找病灶沒意義,因為他已經病了,你也不用去壓著自己想什麼地方做錯了,至少你知道你是他的家人,這不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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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病人苦,家人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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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會先經歷一段從反認-自責-接受的一連串歷程。偏偏這個疾病又很難處理,尤其還有汙名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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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精神衛生法與施行細則。現行治療機構就是送醫院精神科或身心科。急性者,有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之虞或已經發生,可以強制送醫(第一階段評估)。精神科醫生評估顯著疾病影響病人生活者,可以強制住院(第二階段評估)。住院原則上住一個月,醫生認為有必要才會住到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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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不討論何謂自傷或傷人,何謂「之虞」,這是要另寫一篇文章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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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時候家人會看到,病人住院後精神狀態恢復穩定,出院回家後怎樣都拒絕服藥,然後病人又變得跟以前一樣,有一些怪異舉動或者到處滋事,在家人與病人的拉扯間沒過幾個月病人又被強制送醫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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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醫院(住院)與社區(回家)反覆進進出出的狀況,在課本上稱做「旋轉門效應」。.

所以之後衍生出各種類型的復健機構,依據病人的年紀與病況,例如:20多歲發病,四肢健全到處跑跳;已經60多歲發病的病人。會建議去的機構就不一樣。這其中還要再看是否有攻擊行為或濫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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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精神疾病機構大約分類如下:

1.醫療端:精神科與身心科,門診與住院。

2.小作所:病人至該機構做職前訓練與初步工作練習,並配合機構工作人員的指導。

3.會所模式:目前實驗性的方案,以病人為中心自己決定機構走向與如何跟外界活動,以民主與非強制力為主。

4.日間病房:類似病人的社區大學的概念,病人白天去醫院附設日間病房,會有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帶團體,讓病人參與,促進病人的人際互動,並使病人除了長期待在家之外,能夠跟醫院或社區有附著,減輕親友負擔。病人白天來上課,晚上一樣回家睡覺,不用住院。

5.康復之家:住宿型機構(也有不用住宿的),培養病人際與工作能力,會有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帶團體。以培養病人離開機構能夠自理生活為重點。

6.精神護理之家:住宿型機構,以醫療照顧與維持生命所需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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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這不是給家屬或病人的單點菜單,因為現行機構大多額滿,我社工會直接判斷病人適合走怎樣的機構,避免家屬處處碰壁。家屬通常遇到社工也是生命走向了死胡同,抱持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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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高雄還有龍發堂這樣的民間單位,早期的時候就是家屬支付一筆金錢,病人永久住在那裏,現在這樣的單位已經違法且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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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所述的單位,看似很多,但工作上最常遇到的是病人無病識感,認為自己沒有病什麼都拒絕,家屬也許可以騙病人去門診,但是上面這些機構如果要長期穩定使用,一定是要病人有意願,否則把人送進去也只是過沒幾天就逃跑,徒增家屬與機構負責人的困擾。.

如何培養病人病識感?老實說作為社工,我自己也沒有一個把握,有時候是天時地利人和。這部分這篇文章不談,走筆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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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病人都是妻離子散,手足放生,父母已歿,窮得無處可去也沒人理的情況之下,如果去遊民收容,不如去相關醫療機構,這樣不得不做選擇的時候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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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近這兩則新聞,也是我們社工已經預見的未來。通常病人發病後大多是回歸家庭,由手足或父母去照顧,也就是擔任主要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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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人沒有病識感一直滋事,手足間最常見的就是耐心被磨光後,自己搬走或避之不理放生他。畢竟手足間還是以情誼為主要的關係連結,如果病人原本就跟手足關係不睦,或者過往有一大段翹家逃學、反覆進出監獄的歷程,或者父母再婚,他跟手足的關係會有一大段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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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大家都有自己的人生要過,最常見的就是手足結婚生子組成新家庭與工作忙碌,偶爾幫忙擦屁股還可以,但頻繁滋事,從家內鬧到社區(社區滋擾案件)。手足最後很可能只會抱持著「叫爸媽把他趕出去,但爸媽不願意,那就隨他們去吧。」也不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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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上面的是另一種更強的連結,也是常見的狀況,發病後由父母承擔起主要照顧者的責任,以血緣為主要的關係連結,這就讓問題更顯得複雜,有些父母基於是自己的孩子,就算被打或滋事,也是拒絕報警,或只是應付我們社工。外界的資源無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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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父母並沒有把病人當作是成年人來看待,反而是繼續當成孩子來養,1020年這樣過去,養到病人50歲,父母70歲繼續養下去,直到父母無力再養,父母生病,因為對病人沒有期待,也無法信任外界單位,與其讓病人活著受苦不如帶走他。這就形成本次的新聞案件,這就有點像偶爾會看到的單親父母帶著年幼子女一起燒炭死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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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血緣關係是非常難解的,這不像婚姻暴力的案件,弄個保護令或離婚就有個結束。很多父母是寧可被打死也不願意讓病人有任何一絲的記錄的。在我工作上這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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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沒有病識感,一直鬧事,父母一開始也許會約束管教,但久而久之也都是順著病人,病人要吃時提供吃的,要買什麼就提供金錢,甚至病人想自己住,父母也是自己搬出去,每天送餐餵食。整個家庭的組成與互動會變得很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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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這叫做共依存的關係:父母放不了手,病人從未學習過獨立,所以雙方的關係就持續僵化,父母與孩子從來沒有分化過。我們社工或護理師最後也只能確認不會餓死人,只能時間到了就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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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無奈,可能大家看新聞不懂,怎麼已經這麼多事情了父母還是包容,還是不想外界接觸;住院一下子就被接回家;在社區鬧事就賠錢了事;要手足多善待病人,要手足多退讓;留下大筆財產給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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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他生病了,就因為他是父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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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是非常濃厚且牢不可破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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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父母自己也不忍心看著孩子受苦,所以會投入自己的人生整個去扶持病人,就像影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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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支持系統,大家可能在都市裡面看不到的都是機構資源與醫療資源,但鄉下有時會有乾哥乾爸、熱心鄰居之類的協助。我社工也只能做一點算一點,有資源最好,沒有也不易外。因為現在這個節骨眼就是資源還在建置與布署中,但人口老化沒有照顧人力卻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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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覺得,所謂的跟病人談心,培養病識感,鼓勵父母有自己的人生,鼓勵手足多關懷病人。醫療端把自己局限在醫院裡面,警察端把自己局限在犯罪處理,只有社會局的社工因為要往外跑與家訪,好像全部擔下來。我沒有槍,沒辦法開藥,沒辦法打針。就像愚公移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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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課本上的那套概念,總有一種布爾喬亞的味道,至少在勞工家庭出生地我,或者這些社會底層的家庭,我每次在運用這些概念時總是有衣服不合身的感覺,怎麼互相退讓?他們那時代還在流行體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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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兩起人倫悲劇,我也是無奈,錢、人、資源、家屬、病人、社會風氣都不到位,我社工又不是醫事人員,沒有判斷是否強制送醫的權限,最終我還是只能介入,讓你不要死掉不要餓死,達到這個社會安全網的最低目標。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Re: [新聞]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作者: mkjay00000(原文連結)

22

 

※ 引述《sedition (歛盡日光)》之銘言:

1.媒體來源:

公共電視

2.記者署名:

黃千容 王龍韜 / 南投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生拍桌嗆聲 老師報警處理引爭議

4.完整新聞內文:

在南投縣有一所國中,日前發生一名男學生違規,被老師叫進辦公室談話。但過程中學生疑似情緒失控,對老師拍桌,當事老師因此報警請求協助、引發議論。教育處也做出回應,尊重老師的做法和感受,目前老師、學生和家長三方已經有良性互動。

南投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疑似不服師長管教,原本蹲在地上,但突然站起來拍桌,並且逼近師長。直到制服員警出現在鏡頭前,學生才被拉開。對於老師請警察到校協助一事,南投縣教育處表示尊重個人感受。

南投縣教育處副處長王淑玲表示,「不管是教師的人身安全,還是學生的人身安全,我覺得有需要的時候,需要警察來協助的時候,也是對校園安全一個有保障的行為。」

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3條,老師面對攻擊毀損行為之虞,可以採取必要措施,校方當時定位是校安事件,所以才會通報警方。全教總表示,老師在教育現場確實不再具有絕對的主導性。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因為有很多的一個管教的一個紅線的部分,確實是會造成老師在管教上面,很難去施展發揮的一個空間,動用到警察權、警察的部分,大概就很危機,這是比較罕見。」

人本基金會則批評,面對高關懷的學生,個別老師的專業如果無法導正學生偏差行為時,應該要尋求專業的輔導老師協助,直接請警方進校園處理,作法並不恰當。

人本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認為,「應該要有支援系統進來,然後接手來處理學生的負向行為問題,因為你找警察來處理,恰恰好告訴學生,我就可以用強的方式來壓制你,而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

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事件過後,家長、學生與師長間已進行良性互動,這名學生的生活已恢復正常,對於後續輔導方式也與家長溝通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A8edjY

 

Hi 大家好,我就是支援系統

 

沒意外就是社工或心理師啦,躺著也中槍。

 

不過學校體系不是我的工作領域,我只是跟著鄉民進來抱怨,人本教育就是典型的白領中產階級的想法。

 

 

用愛、用和平、用溝通、溫柔而堅定面對孩子。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錯誤」與「問題」,這是傳統針對問題學生的觀點。所以用懲罰手段,打罵教育,用一個更強的懲罰去對付學生,例如:老師、生教組長、教官、警察、少觀人,層層遞進。

 

現在人本走的很超前,重新定義。

 

認為負面行為,是孩子的「需求不被滿足」與「還在學習」,所以用瞭解脈絡、了解原生家庭、關懷與輔導,讓學生理解,然後讓學生自願改變。引導學生學會自重而尊重他人。

 

然後教育局嚴格執行「零體罰」政策,所以學習老師是突然的從傳統威權跳升到愛與尊重。現在老師打學生,媒體、家長、社工(會開罰唷)、教育局內部監督就把老師弄得不要不要的。

 

老實說作為社工,我知道輔導的極限,但是目前政府的整個政策,甚至少事發修法後12歲以下不適用刑法,整個政策都太高估「輔導與心理諮商」的能力。

 

我以前做一個少年混幫派的個案,青少年案的特色就是要頻繁追蹤,他跟成人案件不一樣,成人案件一個月ㄧ到二通電話大致掌握生活走向就好(成人的生活上班下班比較固定),青少年就是生活多采多姿,很多時候是跑給社工追,例如:這個星期交女朋友好棒棒講未來,下個星期就分手覺得想死;這個星期說脫離老大回歸平常生活,搞消失二個星期,突然又回去混,根本理由伯。

 

我自己光是一個幫派少年的案件,從他裝死不理人,我直接殺去他家,他願意講話。到他願意講在混的日子,這就一個月。他願意講到連警察都不知道的吸毒事情,這就又等了1.5個月。

 

「輔導跟諮商」原本就是高度耗能、專業門檻高,改變緩慢的一段歷程,而且它不是一個「我提供專業———客人就會改變」的商業關係。

 

它是「我提供專業———個案對自己有期許———我們一起走過獨木橋的過程」的相互合

作關係。

 

但是目前的整體政策就是太高估「輔導」的效果,對於人的複雜性的認識太表淺,也對於社工、心理師有不合理的幻想,以為我們只是打電話動動嘴皮子,然後個案就好像換然大悟,被點醒了一樣。

 

You bullshit.

 

更不用提什麼老問題,一個學校輔導人力扛一大堆不合理的案量,薪水低案件多,當我社工北七嗎,甚至有些學校條件太差找不到社工去做(社工不缺工作,風評太差的體系傳的很快)

 

所以學校老師也只能報警,至少行為會立即被約制,而不用等一到三個月,我認為這就是教育現場最實際的問題。沒有那麼多的人力、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去陪伴去關懷。(陪伴跟關懷是一種專業,不是在那邊尬聊就有用)

 

 

 

其實我會想還有一個領域被忽略了,犯罪學領域的「犯罪人」,這就是檢察官跟警察要專門對付的對象。

 

不過,現在政府也漸漸把「犯罪加害人」丟給我們社工處理,大而溫暖網子很大的社安網來處理。

 

認為犯罪加害人也可以「輔導與諮商」,這導致社工要跟犯罪人工作,但社工教育沒有犯罪學(警察才有這堂課),因為缺乏犯罪學知識,社工只好硬套進去社工理論。

 

以下就是典型的「輔導與諮商」觀點:

 

「犯罪人可能是成長過程中沒被好好對待過」、「犯罪人可能沒有跟原生家庭好好互動,所以沒有同理心」、「犯罪人可能有許多情緒,沒有好好講出口」當我是這樣想問題時,我才可以工作。

 

但是「誰來打擊犯罪?」「誰來監控犯罪?」「誰來懲罰犯罪?」

 

以下是我們社工這行的上課內容,大家可以比較知道我怎麼看待犯罪。

https://i.imgur.com/tTWjUf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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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家也應該很容易發現盲點,有些犯罪人就是閃躲飄,就是沒在跟你信的,他們就沒有談話意願。

 

「這根本不是社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