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暴案中的難處遇案件想想】
典型婚暴案:
外觀上,有肢體暴力;內涵裡,有對婚姻的安全感喪失。
典型婚暴案混合物質依賴:
外觀上,酒後有肢體暴力;內涵裡,有對飲酒前後的想法。
單純變體的婚暴案:
外觀上,一追一逃的關係;內涵裡,不信任感/一方外遇。
複雜變體的婚暴案:
外觀上,一追一逃的關係;內涵裡,不信任感/一方外遇。再加上內在的:基督宗教信仰;外在的,經濟依賴問題。
舉例:
先生外遇窮盡一切想離婚,太太不肯窮盡一切想捉住,但夫妻還是因為外遇議題常吵架,彼此沒有互信基礎,同時又受限於太太是家庭主婦跟虔誠基督徒。
舉例分析:
難處遇的點在於社工介入的門檻高,例如:法律只能維持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無法喚回親密關係;外遇議題是信任關係的危機,而且有一方已無維繫關係意願;經濟依賴又致使面對離婚後的未知感與生活重建感到不知所措。宗教信仰又同時考驗社工對於該宗教理解得程度。
上述諸點建立起案主具有層次的防衛。每個階段的防衛又會彼此緊密保護,例如:社工討論經濟依賴與就業時,案主便跳題到信仰,討論信仰時又討論到對方外遇有錯在先。最終,社工只是圍繞著案主的話題轉方向,找不到核心議題。
所以我說,這種諸個條件疊加的案件,是複雜案。
先,諸個條件的釐清
中,找到可能的核心議題
後,回應核心議題與感覺
終,發現不同的可能
尤其,這種複雜案,較偏向著重案主感覺:社工怎麼感覺到案主多個紛亂的感受,然後搭起某種對話頻率,社工觸碰那個感受之後引入新經驗或不曾注意到的角度。改變的契機才可能發生。
這就是一種悲傷輔導技術的使用。不過,處理案主感覺,有時候很看社工與案主思考的契合度。
有時候我處理感覺派的案件,常常我是不知道這句話講出去會激起甚麼反應的,很多的文字刻意不去定義它,但我就是等待反應出現之後再臨機應變去回應。然後摸索出案主怎麼想。
例如:這幾天怎麼過的?你覺得你是家暴婦女嗎?還好嗎?想過不同做法嗎?怎麼感覺你還滿樂在其中的?
這種很跳,很吃社工與案主的味,很難寫紀錄,有點風險的會談(有時候案主會直接情緒大爆炸)。
越是特殊的案件就越沒有可參考的處遇,越看社工的個人特質與處遇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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